刘腾元:男,汉族,1986年3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文山州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参加工作以来,他潜心钻研法律书籍,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很快成长为职务犯罪侦查领域专家,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专家人才库成员,多次被抽调至北京、西藏、四川和昆明参与全国全省重特大专案办理。“把最难啃的案子留给他”是领导和同事们的共识,在办理孙小果保护伞系列案件期间,他每天在办案点“连轴转”,该起案件的法律文书被作为范本在全省推广,案件入选全国优秀典型案例。他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带领公益诉讼团队率先在全省创新探索出“1+1+N”的生态损失赔偿模式,建立起第一期70余亩的生态修复基地,所办理的三鑫商贸城消防安全公益诉讼案件,更推动应急、消防、公安、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联合履职长效工作机制,他先后获得文山市“十大政法卫士”、“全州检察业务专家”等荣誉称号,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优秀办案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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