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民政局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大力推进“救急难”互助社建设,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兜住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救急难”互助社主要由本村(社区)居民自愿组成,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社长,以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为骨干,充分吸纳村民组长、老干部、老教师、企业家及本村(社区)以外的捐赠人等公益人士为成员。主要活动内容是作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府救助的有力补充,发挥自身便捷高效的特点,对本村遭遇大病、灾、祸等急难情形的家庭和个人先行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自主救助。
霍山县民政局将“救急难”互助社建设列入年度民政重点工作和绩效考评,统一全县互助社成立方式、命名形式和任务指标,要求互助社必须具备规范的组织章程、固定的场所、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开展互助活动的人员,依据法律规定向县民政局申请登记为公益性社会团体。截至目前,霍山县所有救急难互助社全部为登记类社会团体。
自2024年4月以来,霍山县民政局采取先试点拓展、后全面推开的方式,分批次推进“救急难”互助式建设工作,边建设、边运作、边探索、边总结、边改进。截至目前,全县共成立“救急难”互助社144个,实现所有村(社区)全覆盖。全县累计筹集资金364万元,开展“救急难”救助140人次,使用救助金8.7万元,平均救助办理时限在1.5个工作日以内。(霍山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