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法院:四项举措清理长期未结案成效显著

时间:2024-07-19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案件久审不结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影响法院司法公信力。为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实现案件良性循环,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人民法院通过做好预警防控、审判管理、因案施策、纠纷化解四项工作,强化长期未结案规范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4年6月,有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20件,同比减少29件,有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3件,同比减少15件,24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已清零,同比减少5件。

下好“预警防控”先手棋

建立长期未结案件预警防控机制,全面摸排清查审限在20天内的案件,对可能转化为长期未结案的及时提醒承办法官,最大限度防止“边清边积”,上半年进行案件提醒6次。制定《腾冲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对审限变更事由、审批程序及监督职责作出明确规定,要求院庭长严把法定事由审批关,注重各审执节点管控。严格控制延长审限、简易转普通程序审批,除法定事由或确属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延长审限、转换程序。加强类案指引,充分利用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把脉会诊”疑难案件,强化对鉴定、评估等环节的监管、沟通,上半年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2次,召开审委会3次。

打好“审判管理”组合拳

严格落实排查督办制度,审管办每月对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进行催办督办通报,要求承办人对通报案件进行逐案梳理、说明未结事由、拟定结案计划、撰写分析报告,并由分管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督促指导、限期办理。上半年共通报案件12件。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工作平台等信息平台,加强案件信息数据质量监控,对四类案件、长期未结案件强化节点监督,全程留痕,由院庭长重点监管,审管办及时催办,监管四类案件5件。政治部结合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审理持续时间与审限指标情况,对长期未结案件的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予以绩效惩戒。深入开展督查工作,对积案久拖不决、没有显著改善的承办人进行约谈,督促其采取办法、尽快结案。对因工作懈怠、疏忽错漏等因素导致案件未结者坚决予以问责。

用好“因案施策”连环招

法院领导定期对各部门长期未结案件开展巡查,查问案件长期未结的主客观原因,对案件进行精准分析、定向督导。利用专业法官会议、案件汇报分析会加强分析研判,分别确定案件堵点难点,区分政府行为、部门执法、拍卖查封、鉴定结算、等待另案结果等不同涉案因素,通过实行难案攻坚带动整体长期未结案件清理。防止鉴定时间拖延,由专人加强鉴定督促和催办,及时了解鉴定工作进展情况,共同解决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保证鉴定质量的基础上尽量缩短鉴定期间,及时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鉴定工作或鉴定质量较差的向上级法院进行汇报,增强鉴定机构的责任意识,因鉴定评估事项导致6个月以上未结案的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1.53%。采取诉前鉴定机制,把鉴定工作做在诉前,减少诉讼过程中因鉴定产生的审理时长。

练好“纠纷化解”基本功

完善前端速调、后端精审的诉调对接模式,全面推动和规范案件繁简分流、速裁快审工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带动全院审判质效提速。制定《腾冲市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工作规则》《腾冲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民事案件速裁快审工作的规定》,组建速裁团队,实行随机分案,实现“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确保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上半年速裁审理案件745件,平均审理天数21天。创新诉源治理模式,除联合各执法部门开展薪酬纠纷、家事纠纷(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诉前调解外,还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两个特色调解室,由1名法院“明星”调解员和2名常驻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案件861件。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巡回办案、上门调解、就地开庭的辐射宣传作用,将诉调对接工作全面推进至基层一线,上半年共巡回审理案件1368件。(腾冲市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孟君君)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