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我偷了一辆摩托车,我要自首……”7月8日8时许,一男子走进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公安局龙头山派出所,一进门便告诉民警:“我偷了一辆摩托车,我要自首”。
经讯问,该男子名叫赵某,7月8日凌晨1时许,赵某酒过三巡醉意渐浓,路过某宾馆时,突然很想去足浴店泡个脚,因身上没钱,他便盯上了停在宾馆旁的摩托车。
随后联系了一个收废品的零散户,在得到确切答复后“顺手”偷了一辆价值3000余元的红色两轮摩托车,并将摩托车以废品的价格卖了300元,随后前往鲁甸县城某足浴店舒舒服服泡了个脚。
足浴结束回家后的赵某渐渐清醒,便开始回忆自己偷车、卖钱、泡脚的过程,知道“犯错”的赵某越想越后怕,坐立难安,于是一早便来到公安机关自首。
目前,龙头山派出所对赵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废品收购人员进行调查处理。(鲁甸县公安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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