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调解+特邀调解+云共享法庭” 蒙自法院创新多元解纷“枫桥经验”

时间:2024-07-11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各类矛盾解纷成多发高发态势,多元解纷工作的推广创新刻不容缓。蒙自市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建立“1+X社区调解”模式、引入“特邀调解组织”和创设“石榴云共享法庭”,推动定分止争职能从传统开庭审判向纠纷产生的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向防“未病”、治“已病”聚集,切实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

“1+X社区调解”,基层治理

蒙自市人民法院循序构建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主体,以专业队伍、社区网络为两翼,基础稳固、运行流畅的非诉衔接载体。创设“1+X”模式,搭建诉调对接平台。“1”是设立专门的诉调对接中心,负责法院与调解组织之间的日常协调工作。“X”是以多元化解为引导,在原有设立的文澜街道办事处调解委员会驻蒙自市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依托社区环境在文澜、观澜街道所辖的社区设立“社区调解工作室”,建立法院与社区之间的密切联系,开展诉调对接。

“社区调解工作室”,采用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人民调解员的模式定点调解纠纷。案件分流适用就近分案原则,对于各调解工作室优先向其分配所驻社区辖区范围内的案件。同时将调解范围辐射到周边社区,定期在周边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到的矛盾纠纷有调解基础的就地开展调解工作,对于难以现场调解的案件则登记在册,制定调解方案后组织当事人调解。通过定点调解+巡回调解的方式,整合解决纠纷的力量,高效化解纠纷。

青云社区调解工作室成立后,经常接到附近居民的求助。一天,李某气冲冲的跑进青云社区调解工作室,嚷嚷着要起诉。调解员一边安抚李某的情绪一边追问缘由。原来,李某在社区经营一个便利商店,同住社区的王某经常到店里买烟,这天王某一次性购买了价值2000元的香烟,但王某称今天没带够钱,李某想着是常客,便同意了先将香烟赊给王某。王某承诺当天傍晚就来付钱。但一个星期过去了,王某不仅没有还钱,还拒接李某的电话。得知事情的原委后,因王某拒接电话,调解员立即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王某赶到调解室,当即支付了欠款,纠纷得以就地化解。

“自从青云社区调解工作室成立后,社区内的小纠纷小摩擦很多都是当场化解,小纠纷不出社区就解决了。青云社区调解工作室为建立‘无讼社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社区书记感慨道。

“石榴云共享法庭”,源头化解

蒙自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多元化纠纷解决”,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改革促发展,以联动聚合力,争取市委、市政府出台《蒙自市“石榴云共享法庭”建设实施方案》,将法庭建设到人民群众身边,为当事人提供全时空、跨地域、全流程的解纷服务,积极回应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石榴云共享法庭”依托社区、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织密多元解纷法治网,将优质司法资源与基层一线工作优势结合起来,通过1+1+1+N(一名负责人+一名法官+一名警官+多名人民调解员)的模式联合调处。以“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为原则,以“一屏、一线、一终端”为标准配置,将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普法宣传等功能延伸到基层一线。当事人可以就近选择设立“石榴云共享法庭”的部门申请网上立案,通过共享法庭设备参与线上调解和线上庭审,也可在线“云旁听”庭审现场情况。共享法庭实现了让当事人在熟悉的场所可以参与诉讼活动,打消了当事人的距离感和紧张感,进一步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不仅破除了地理障碍,还跨越“数字鸿沟”,帮助网络应用能力较弱的群体在家门口解决纠纷,打通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截至目前,已在蒙自市5个街道、8个乡镇建立了7个“石榴云共享法庭”。  

西北勒乡“石榴云共享法庭”迎来了一群焦急的群众,经过工作人员的了解,他们都是当地的果农,水果成熟后集中出售给一位外省来的商人。双方约定水果装车后支付货款,但果商将水果装车后未按约定支付货款,现果商马上要离开蒙自,果农们担心果商走后追索货款更加困难,故急忙前往设立于西北勒乡司法所的“石榴云共享法庭”咨询如何提起诉讼。驻点调解员建议先进行调解,但是果农们担心调解效力,坚持要提起诉讼。调解员向大家释明“石榴云共享法庭”诉前调解可以申请法官参与,并且可以拿到生效法律文书后,果农们同意先行调解。驻点调解员通过线上解纷平台提出申请,邀请指导法官在线上全程参与调解,在调解员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这批系列案件成功化解在诉前,同时也起到了以案释法的作用,提升了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

“特邀调解组织”,多元联动

为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质效,在引入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蒙自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分别聘请蒙自市法源法律服务所和云南省红河州和信公证处为特邀调解组织,并聘请了数名法律工作者和公证员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较为充分的案件,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委派至特邀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特邀调解组织诉前“分流阀”作用。

特邀调解组织是对人民调解参与诉前调解的有益补充,也是加强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可以更好的发挥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促进司法案件繁简分流,提升司法调解工作的效能。

红河某管业公司经营范围为管道等建筑设备销售,在经营过程中,被告拖欠货款未付,催要无果后向蒙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征得原告同意后案件委派至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员收案后当日即与被告联系,经调解员多次与被告协商,耐心细致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终于同意付款,于次日一次性向原告偿还全部货款120000余元,原告遂向特邀调解组织递交了撤诉申请书,从收案到结案仅用时5日。涉企案件办案周期的缩短,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实现涉企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蒙自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让当事人共享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一站式解纷”建设成果,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司法为民的底色更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蒙自市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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