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法院:“四个注重”答好法院队伍建设“新考卷”

时间:2024-06-21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杨紫涵

兴业之要,关键在人。近年来,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聚人心、激潜能、育人才、扬清风为出发点,抓牢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先进典型选树、抓实能力素质提升、抓严党风廉政建设,全力推进队伍建设向好向优,赋能审判执行事业高质量发展。

注重思想政治引领,固本培元夯实根基

上好党性教育“第一课”。紧扣时代脉搏、紧跟发展大势,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固定讲台+流动课堂”的形式,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到张冲故居、弥勒市人民英雄纪念碑、朱家壁纪念馆、弥勒市博物馆等地接受党性教育。院党组书记、院长带头讲授专题党课,在“身教”的基础上“言教”,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不断提高党员干警党性修养。组织新任职干警集体谈话,举办新入额法官及新入职干警宪法宣誓仪式等活动,教育勉励干警砥砺法治初心、践行守正为民。

上好政治教育“必修课”。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指引,让全院干警在系统化、经常化理论学习中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内化为崇高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价值追求、转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践本领。守正创新做实做活思想政治教育,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基础上,创新并用好班子成员领学制、重点发言人和普通干警代表共同交流发言制。

上好意识形态“进修课”。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弥勒市人民法院通用信息系统运行安全管理办法》《中共弥勒市人民法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清单》,做到月分析、季研究、年总结,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紧盯互联网意识形态斗争主阵地、主战场,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法院自媒体的正面宣传引导作用,配合相关部门协同发力,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注重先进典型选树,争先创优勇立潮头

做实制度“管人”。制定《弥勒市人民法院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用工作数据说话,让实干笃行的青年干警有奔头、无私奉献的老干部有归属,争先创优激发工作活力。制定《弥勒市人民法院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部门职能与岗位职责为依据,突出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以及执法勤务警员四类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工作作风的考核。出台《弥勒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弥勒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考核办法(暂行)》,完善聘用制人员管理,建立聘用制人员表彰奖励机制,增强聘用制书记员的尊荣感。

做深机制“育才”。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机制,有计划地把年轻干部放到关键吃紧岗位历练,加强年轻干部、审判人才、业务专家的培养,进一步扩大后备人才队伍,积极争取为优秀人才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警搭建平台,营造干事创业“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氛围。2021年以来,向弥勒市委推荐提拔正科级干部7名、副科级干部8名,交流轮岗科级干部6名。

(2021年6月25日,李治平获“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做优典型“选树”。强化公务员、聘用制人员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强先进选树培养,打造一批拿得出、叫得响的先进典型,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2021年以来,选树国家级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2个,省级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8个,州市级先进集体5个、先进个人42人次。

(2021年3月,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获评“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注重提素强能练兵,实干担当善作善为

强化业务培训,脑筋“转起来”。制定在职干警理论学习计划、在职干警培训计划等,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市委、政法委及本院政治轮训、业务培训累计2000余人次,人均达128学时,参学率100%。积极开展裁判文书、庭审驾驭能力、案件评查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干警办案思维和履职本领,进一步提升庭审规范化水平。

搭建交流平台,思维“活起来”。充分发挥“党旗领航、法耀天平”党建特色品牌效应,与弥勒市委政法委党支部、市产发集团党支部等组织开展党建联建共建,实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党旗领航、法耀天平”党建品牌被弥勒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弥勒市五佳机关党建示范品牌”,被州委组织部评为红河州“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着力构建干警学习、交流平台,出台《弥勒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法苑讲堂”活动的综合实施方案》,设置“党课开讲”“法官沙龙”“道德讲堂”“职工驿站”四个板块,聚焦政策理论、形势任务、道德修养、业务技能,让全院干警在学习交流中互促互鉴,共同进步。持续加强与兄弟法院的沟通联系,通过实地考察学习、面对面交流,学习好经验好做法,实现思想聚合、行动赋能,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落实从优待警,身心“健起来”。从以人为本角度出发,出台《弥勒市人民法院请(休)销假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带薪年休假、产假、陪护假、学习假、探亲假、献血休息假等13种请(休)假类型时长、审批手续、管理办法,切实做到应休尽休,充分保障干警休息休假权益。严格落实健康体检制度,建立干警个人健康档案和疾病预警机制,每年度预约安排医生面诊为干警制定个性化体检套餐。适时组织干警及家属参加急救知识培训、心理疏导,全面提升干警健康素质。加大对离退休老干部的关心关怀,通过举行光荣退休仪式、生病探视、节假日走访慰问等形式,用心精准服务,为离退休干部幸福“加码”。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迎新年、三八妇女节、经典美文诵读等文体活动,在全院上下凝聚奋进力量,激发出干事创业热情。

(向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参加全市职工运动会)

注重正风肃纪反腐,严守法纪永葆本色

坚持“预”字当先。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以及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督促全院干警以“案中人”“案中事”为鉴强化自我警醒,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发挥干警家属助廉作用,邀请干警家属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分享廉政心得、发放文明家风书籍,引导干警家属当好“廉内助”、吹好“廉洁风”、守好“幸福门”。

坚持“管”字发力。制定《弥勒市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廉政风险防控清单(试行)》,厘清全院各类人员的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制定《弥勒市人民法院干警八小时外教育监督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十六项禁止行为清单,确保干警“八小时外”守规矩讲纪律。落实廉政回访制度,业务部门随案发放监督卡,不定期开展廉政回访抽查,切实加强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和各环节的跟踪问效和监督执纪,防控和杜绝干警廉政风险发生。

坚持“常”字监督。找准真管真严与容错纠错平衡点,对在日常谈心谈话、监督检查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及所在部门,发放《党组书记、院长监督提醒卡》《党组书记、院长监督预警卡》,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制定审务督察计划、工作方案,成立审务督察组4个,认真开展审务督察及日常督察工作,对庭审不规范、诉讼服务态度不好等作风问题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动真碰硬及时通报,发挥出“警示+”作用。(杨紫涵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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