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峰耸立,赤水清流。初春时节,走进发源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赤水源镇银厂村的赤水河,青草摇曳、鱼翔浅底、水清岸绿……这是长江上游唯一干流没有被修建大坝并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作为镇雄人民心中的“母亲河”,在赤水河中,流过了一江清水、两岸葱郁,也留下了镇雄检察人高质效履职的一个个身影、一串串脚印。
高点站位 在服务大局中融入“大保护”
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是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县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的有关工作要求,主动融入绿色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流域保护中的作用,以检察文化品牌打造为契机,紧盯赤水河重点流域、区域、行业,先后办理涉赤水河保护刑事案件42件,公益诉讼案件84件,以法治力量匠心守护赤水河,保护流域生态永续生机活力,真正让“一江清水出云南”化为现实。
高效监督 在融合履职中推进“大治理”
“赤水河的水一年比一年清,鱼一年比一年多,岸边树也更加翠绿了,环境好太多了。”长期住在赤水河沿岸的村民,见证着这一变化。
碧水长流,离不开法治护航。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切实以匠心守护赤水安澜,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构建打击与预防、惩治与修复并重的生态治理格局。
专业化法律监督。2018年以来,该院依法办理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等刑事案件,对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好鱼类资源,守护好珍稀特有动植物的栖息地、繁殖地和生存场所。
2020年12月,由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该县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将涉及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与承办人及时沟通,通过办理刑事案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7件。
该院在履职办案中,明确了“113”工作思路,不断提高专业化履职能力。建好一支队伍,通过跟班学习、顶岗锻炼、外出培训等方式,学习各地优秀办案经验,重点培养了专业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赤水河生态保护检察队伍。成立一个工作室,匠心打造赤水河流域保护检察工作室,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刑事检察优先、公益诉讼检察重视、民事行政检察补位”的工作模式,将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以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树立三种办案意识,在办案中强化“预防+保护”“打击+治理”“监督+联动”意识,通过一体履职、能动履职、综合履职,形成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跨区域检察协作工作合力,为夯实源头责任及守护好源头生态画卷贡献检察力量。
恢复性司法实践。2020年8月,该院在实地巡河中发现位于赤水河附近的一辖区内存在违规堆放大量生产生活垃圾,发出恶臭刺鼻气味,且未配备“三防”设施,可能会造成水资源污染,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由检察长带队对该线索进行现场勘察、走访居民、拍摄取证,调查核实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多次督促整改。该案被评为云南省“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典型案例。
该院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将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有机结合,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机制,确保赤水河生态环境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实现“修复性保护”,补植复绿406株,增殖放流5万余尾,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关停拆除违法排污企业3个,封堵排污点10个,清理河道垃圾50余吨,清理河道沿岸违规堆放垃圾200余吨,真正做到了将检察业务与赤水河流域保护深度融合。
社会化综合治理。2023年5月,该院发现一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垃圾污染、垂钓、地笼捕鱼、围栏破损等情形,对水源地的水生态、水环境造成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在查清水库的水体污染情况后,于2023年6月对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相关镇政府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职能部门进行了整改,并表示在下步工作中履行好职责,联动相关部门,共同维护好水环境、水生态。
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检察机关的倾情守护,也需要多部门的通力合作。对此,该院与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定《镇雄县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旨在发挥检察职能,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合力,共同推进河湖生态保护,协助总河长破解河湖治理难题。机制建立以来,共开展联合巡河检查12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通过强化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督促督导等方式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赤水河生态保护治理。
该院还与县司法局签订了《关于贯通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合力促进依法行政的意见(试行)》,进一步畅通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等方式实现赤水河流域司法保护的高质效。
高标引领 在共同协作中展现“大格局”
近年来,为从流域整体性和生态完整性保护赤水河流域角度出发,让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该院通过建章立制和跨区域联动,对赤水河流域进行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系统治理,守护青山绿水,共建美丽中国。
2020年11月,镇雄县检察院先后与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赫章县检察院共同签订《关于开展乌江流域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协作机制》和《关于开展金沙江流域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协作机制》。
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镇雄县检察院参加“乌江、赤水河流域治理检察论坛”,联合发布了《渝川滇黔四省九地检察机关协同履职守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共同宣言。
2024年3月,四川省古蔺县和叙永县、云南省镇雄县、贵州省七星关区、大方县和金沙县三省六地检察院齐聚一堂,共同签订了《关于开展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协作意见》。
多年来,镇雄县检察院对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攥指成拳”,变“各自为战”为“共建共治”,实实在在解决流域环境污染防治问题,构建起赤水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长效保护模式。
曾经的赤水河因水色赤黄而得名,但现如今赤水河已经变了,水变清了、河岸变绿了,这其中改变的是“赤水”的颜色,不变的是保护生态环境的“赤子”之心。下步工作中,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将聚焦赤水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大格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依托检察文化品牌创建,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关键点,进一步优化措施、破解难题、强化监督,扛实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源头责任和上游担当,以高质效履职交出“一江清水出云南”的镇雄检察答卷。(昭通市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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