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两级法院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参加滇黔桂三省区两级法院及“贵州茂兰——广西木论”连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交流会,与贵州、广西中基层两级法院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一同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不断凝聚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共识。
在座谈会上,楚雄法院介绍了楚雄州内的自然保护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名录及分布情况、金沙江流域和红河流域基本情况,同时对世界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绿孔雀栖息地生态司法保护情况,楚雄州两级法院近年来扎实开展辖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措施和成效进行了交流。
近年来,楚雄州两级法院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路径新举措,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专班,制定20条实施意见服务保障绿美楚雄建设,在全州县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金沙江和红河流域挂牌设立13个巡回审判点、10个法律服务点、1个司法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并实体化运行。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环境法治公众参与等方式,让保护生态环境逐渐成为辖区群众的自觉和行动。2020年以来,全州两级法院共开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活动491场次。2022年以来,全州两级法院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97件。双柏县人民法院在恐龙河自然保护区成立双柏县人民法院绿孔雀家园法律保护巡回审判点,成为云南省首个绿孔雀家园法律保护巡回审判点,被写进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报告。
此次生态环境司法协作交流总结了各地法院开展生态环境司法工作成效及经验,研讨了拓宽协作范围、深化协作内容、推动成果转化事宜,拓展了生态环境跨区域协作保护路径,将进一步促进各地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促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滇黔桂、法治滇黔桂和绿色滇黔桂建设。
楚雄州两级法院将以此为契机,以黔南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司法“蓝丝绒”系统工程为启发,不断启迪绿孔雀等司法保护品牌的法治智慧,加强与外地法院的沟通协作,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朋友圈”,探索以座谈交流、机制共建、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推进生态环境协同共治,共同守护人民群众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交流研讨期间,与会人员走进荔波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保护法庭,现场参观了环境资源法治教育基地,深入了解黔南法院履行生态环境资源审判职责、护航绿色发展工作情况,强化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意识,持续营造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董薇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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