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多措并举,全力助推社区矫正监管提质增效。
聚焦执法检查,巩固社矫工作成效
发挥执法检查作用,随机对辖区内的司法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认真细致地检查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矫正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等,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督促社区矫正机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有序进行。
开展集中教育,筑牢法纪之堤
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结合实际案例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敬畏法律,珍爱自由”为主题的集中教育,向社区矫正对象强调法律法规、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纪律观念。促使社区矫正对象更加自觉地遵守规定,积极改造。
强化协调配合,开展警示再教育
县检察院、司法局、看守所协调联动,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到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在看守所民警与驻所检察官的带领下,进入看守所监区接受零距离、沉浸式警示教育,真切感受到“高墙”内外的巨大差距,进一步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接受教育矫正意识,倍加珍惜“高墙”外的自由。
培育健康心理,重塑未来之路
始终坚持“从心出发,矫心正行”的工作原则,密切关注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研究制定《牟定县人民检察院、牟定县司法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协作机制》,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定期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心理辅导。协同县司法局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活动,从“县心理人才库”中邀请专业讲师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缓解心理压力,调整心态,解决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促进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以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完成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下一步工作中,牟定县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坚持把握法律尺度和司法温度,不断探索“检察+教育+帮扶”新模式,让社区矫正对象在认罪悔罪,服从监管的同时,最大程度体会到公正司法的温度,减少对立情绪,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为建设“平安牟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普菊丽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 牟定县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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