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牟定县“三位一体”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时间:2024-06-04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山光荣

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持续巩固拓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成果,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府院联动”机制,政府、法院、检察院联动发力,全链条、全方位、全要素“三位一体”推动预防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着眼“全链条”,全流程化解争议

着眼诉前预防。把行政执法作为行政争议的源头,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2场,通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对可能引发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进行预警提醒,研究预防措施。严格规范执法,减少执法瑕疵,杜绝执法违法、执法不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说理式、劝导式执法,杜绝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从源头预防行政争议。着眼审前和解。被诉行政机关主动与元谋县人民法院对接,共同商量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方案。主动与行政相对人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补办审批手续、履行法定职责、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等方式,劝导行政相对人撤回行政诉讼,2023年劝导原告撤回行政诉讼9件,通过庭前和解方式解决。着眼庭审和解。县长带头出庭应诉带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把庭审搬到纠纷现场,在直观掌握争议焦点的基础上,通过司法调解力促达成和解协议,防止矛盾升级。着眼借力执行。生效裁判进入执行程序后,召集双方当事人协商执行方案。同时借助外力参与协调,寻求有效的执行方式、最好的执行效果,争取达成执行协议,用看得见、易接受的方式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布局“全方位”,贯通监督化解争议

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全方位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从源头筑牢行政争议防护网。县司法局用足用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经验成果,利用行政执法检查、专项监督、案卷评查等手段对行政执法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从源头预防行政争议。县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利用监督纠正、公开听证、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调查核实等监督手段进行监督,对行政执法、行政诉讼案件审判、非诉讼行政案件解决等工作进行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元谋县人民法院根据行政诉讼审判案件情况,针对败诉案件剖析问题根源,向县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指引采取补救措施,促进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

紧盯“全要素”,长治长效化解争议

建立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加强诉源治理。建立完善以听证促公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听证消弭当事人疑虑、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为当事人搭建平等对话、沟通交流、辨法析理的平台,让当事人把事说清、让听证员把理辨明、由检察官把理说透,以看得见的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针对个别行政争议并非源于双方当事人,而是肇始于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存在瑕疵,或已不能适应和满足新时代的发展要求的情况,及时启动“立改废”程序,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或修订,防止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合法而引发行政争议。(山光荣 牟定县司法局 牟定县委政法委供稿)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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