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公安“十二条措施”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时间:2024-05-29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李明 贺莹

近日,云南昭通公安系统为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布了十二条措施。

推行法治护航行动。搭建“警+律+企”沟通平台,组织公安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提升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推行经济犯罪风险防范提示机制。以深化驻企警官制为抓手,进一步拓展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渠道。结合查处经济犯罪案件,深入分析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经济犯罪案件手段特点,梳理企业经营管理隐患,有针对性向相关企业、商会发送风险防范提示函,积极协助企业防范化解经济犯罪风险。

推行环食药知领域突出犯罪常态打击机制。突出公安机关打击职能,持续深入开展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突出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犯罪,筑牢公安机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健康市场环境底线。

推行授权委托县级开展保安员证核发“就近考”。授权委托县级公安机关开展保安员证核发考试,市级公安治安部门复核发证,进一步方便企业群众,缩短办结时间,推动保安服务人员“应考尽考”,促进行业规范。

推行企业重点车辆“预约办、定时办”。在县级公安车管分所设点,开展重点车辆登记“预约办、定时办”,市级公安车管部门远程指导办理登记注册,市县一体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群众“往返跑”。

推行车驾管难点业务服务措施。推行驾考“周末、中秋、国庆不打烊”常态化服务机制,发布69项车驾管业务办理小视频,开设“办不成事”窗口,开通车管所长“直通车”电话,在事故处理中发放“警民联系卡”,主动服务“上班族”、在校师生等群体驾考需求,通过“网上教办、现场帮办、电话导办”解决群众难点和问题。

推行16种轻微交通违法“口头提醒”。对5类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交通民警经查证核实,对驾驶人进行“口头提醒”,不处罚。对11类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的,交通民警给予“口头提醒”后放行。

推行15种交通违法优驾容错“首违不罚”。对“不按规定停车、机动车违反警告标线指示、货车超载未达30%”等15种道路交通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首违不罚。

推行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与奖励机制。各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布严重交通违法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市内“飙车炸街”、酒醉驾、超员、超载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分类别进行奖励。

推行优化赴港澳政策。内地居民申办赴香港、澳门商务签注,可在任一公安出入境窗口申请;申办多次商务签注,可用智能签注设备办理;赴港澳商务签注持有人在港澳地区停留期限由7天延长至14天。赴澳门参展、就医或从事演艺等活动,可申请1年多次“其他”类签注,其中赴澳门就医可有1至2名陪护人员随同申办同类签注。参加“琴澳旅游团”,可申办专门团队旅游签注,参团入境澳门后,7日内可以“团进团出”方式经横琴口岸多次往返琴澳。

推行出入境“三办”“五专”服务举措。“三办”即:紧急事由立即办(公安出入境部门认可的紧急事由需立即出国境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证照)、老幼孕残病爱心办(60岁以上老年人及幼、孕、残、病人员经爱心窗口申办出入境证照)、当日清零延时办(窗口服务承诺“群众不离开,窗口不打烊”);“五专”即:推行外籍高端人才“市级专窗受理、市级专人办理、市县证件专送、市县定期专访、市县专员联系”服务,全力保障引才引智工作。

推行公安政务服务智慧监督。搭建“智慧监督”平台,推行公安政务服务“线上督”与“线下核”全流程闭环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向责任单位预警、推送存在问题,通过“督察+警种”联动工作模式,推动责任单位高效整改反馈,加强和改进公安政务服务工作,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李明 贺莹)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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