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庐阳区生态环境分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转变监管理念,结合近期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涉企政策专题宣讲会议精神,通过优化执法方式,开展为企服务,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落实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严格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两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有关规定,对执法中发现的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企业及时改正问题,提高环境治理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让生态环境执法既保持力度,又体现温度。2023年以来,分局对5起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金额24万元,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了免罚政策的利好。
二是建立非现场执法监管制度,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对重点排污单位,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等物联网监控系统开展非现场监管;对其他企业,积极通过自行监测数据或利用能源管理部门数据等开展非现场监管,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提高执法效能。今年以来,分局已累计开展非现场检查15次。
三是开展送法暖企服务。坚持普法宣传引导为主、处罚警示教育为辅,分局常态化深入企业帮扶指导,解读“轻微免罚清单”,助企纾困,让企业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2024年以来,已为企业提供调研帮扶服务17次,征求建议33条,现场帮扶解决问题24个,有效帮助企业快速、准确排查行政处罚风险点,提升环境保护管理水平,防范环境违法风险。(庐阳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