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升年,安宁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云南省司法厅、昆明市司法局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社区矫正工作之经验、谋求工作方法之创新、灌溉社区矫正之“花”。
近日,安宁市司法局召集辖区内9个基层司法所召开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交流会,本次交流从“创新工作档案内部交叉检查质量管控”“全链条多手段监管外出社区矫正对象”“‘三举措’因人施教实施教育矫治”三个方面展开,通过经验介绍、现场交流等方式,总结提炼社区矫正工作优秀做法,打响了2024年安宁市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升年的“第一枪”。
以督查之“水”,灌溉社矫品质之“花”
草铺司法所创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台账所内交叉检查制度,对检查出的问题形成自检自查反馈,并及时开展整改,后由所长进行审核并存档备查。构建起内部自检自查,有效管控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的内部监督机制,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得到有力保障。
以智能之“水”,灌溉社矫管理之“花”
金方司法所创新打造外出社区矫正对象全链条、多手段监督管控模式。针对被批准的跨市县社区矫正对象,存在外出地点多、频次高、管控难等特点,在保证社区矫正对象存在外出权利基础上,融合“在矫通”“矫务通”“微信位置共享”等智能化手段与线下实地走访、审查外出对象每周上报的外出证据材料的方式,实现外出后即报告、外出地和执行地双打卡,对其外出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同时,定期到公安机关查询轨迹,不定期开展位置共享抽查和实地查访,切实做到外出社区矫正对象“情况明、知行踪、管得住、不脱管”。
以宣教之“水”,灌溉社矫思想之“花”
县街司法所“三举措”创新教育矫治工作(即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级分类教育模式,制作多样化学习内容进行差别化教育学习;每月集体教育后撰写学习心得;印制社区矫正法律法规考卷,每月开展学法效果考试测评)对社区矫正对象实现针对性教育,培养社区矫正对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通过行为矫治和思想矫治的共同推进,努力实现社区矫正的矫治目标。
通过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工作实践,不断创新,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构建多元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模式,通过总结基层司法所工作之长,提炼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之法,灌溉社区矫正绚烂之花,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添砖加瓦。(张斌 安宁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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