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中院:党建赋能 共绘基层治理新“枫”景

时间:2024-02-22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聚焦党建引领,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找准“党建+审执”融合点,以“领导包片、支部包网、党员包点”的工作体系,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助推司法服务全面提质增效。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根基提升“新引领”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依靠党组领导、系统谋划,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一方面,与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制发《普洱市诉前委派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推动市综治委《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地落实,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核,全市法院联合成立“诉前委派调解中心”。另一方面,推动“人民法院+”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向劳动争议、证券期货、金融消费、银行保险、知识产权等行业领域拓展,深化“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畅通线上线下调解与诉讼对接渠道,着力疏导社会风险点,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23年,全市“总对总”委派成功纠纷数占诉前调解纠纷的16.3%,全市基层治理单位受理的纠纷比达14.51%。

依托群众评议法院机关作风活动,持续推进“党员先锋岗”建设,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以高效、便捷的信息化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在线诉讼服务。开展网上立案,使当事人享受“指尖”便利,采用“电子送达”,拓宽便捷服务渠道,2023年,全市法院网上立案3730次、跨域立案3次,电子送达案件13393件;依法落实惠民利民措施,为特殊群体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共办理缓交诉讼费5件,免费诉讼费7件;提供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诉讼咨询及案件查询服务2124次,市法院“一站式”建设质效得分全省排名第3位、全国中院排名第6位。

推进法庭建设,结对共建凝聚“新合力”

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司法、多元解纷,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依托,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第一窗口”优势,准确定位,创新举措,努力形成政府、社会、群众共建共治的新局面。推动人民法庭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实现法官进基层全覆盖,开展线上线下调解双向结合,努力使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基本上实现“小事不诉讼、矛盾不上交”。2023年,全市法庭收案12567件,调解成功8759件,其中诉前调解成功7677件,司法确认1157件。建成“村社型”非诉联动中心329个,指导化解纠纷1724件,巡回审判率达94.08%。

依托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入推进“三服务”工作,建强党员法官先锋队,成立专业普法队伍,通过带着案子走进基层,将法庭开到群众身边,编制“未成年之问”“法律明白人手册”等宣传材料,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3年,全市法院各级党组织开展各类集中普法宣传活动230场次,巡回审判1792场次,排查矛盾纠纷710个,解答法律问题720个。

聚合民间智慧,特色解纷发挥“新作用”

立足普洱少数民族众多的特点,结合辖区审判工作实际,融入善风民俗,推进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民族调解等多方联动,形成普洱特色品牌。思茅区法院成立全国首家“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澜沧县法院吸纳当地傣族、哈尼族优秀干部、佤族调解能手作为特邀调解员,发挥村寨“头羚”效应促纠纷化解;孟连县法院设立“宾弄赛嗨”等3个民族调解室并配置“双语”法官及“三语”导诉;西盟县法院将佤族“江三木洛”文化精神引入诉讼服务和审判工作,设立“江三木洛”调解室;宁洱县法院将普洱茶文化与民族团结有机融入调解工作,设立“茶文化”民族调解室;墨江县成立家事法庭,邀请全国二级心理咨询师对家事类案件进行调处;景东县法院聘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建立“银生古城诉前调解工作室”;江城县法院聘请涉侨纠纷特邀调解员,设立涉侨调解室;镇沅县共建4个“诉调对接点”。各位党员法官、特邀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升调解服务质量,为群众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困难。2023年,全市法院共调解案件12184件,调解成功8908件。

同时,借助基层党组织调解网格员熟悉乡情民情的优势,因村制宜指导当地修订完善自治社会规范,把道德规范和法治理念融入村规民约,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因势利导,以法治契约精神强化村民自治,不断提升农村治理水平。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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