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三措并举”增强司法能力

时间:2024-02-02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张津

2月2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祖发作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2023年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特别是在持续深化改革赋能,持续推进人才兴院,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方面取得新突破,基层诉讼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建立。

全州法院14个集体、32名个人荣获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蒙自市法院法官陈玉莹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薛少倩被表彰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报告中提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坚持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方法破解制约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监督结合、公正与效率统一。同时全面推行工作机制创新,加快审判质效管理中心建设,探索院庭长“阅核”制,细化明确院庭长、审判长、合议庭、独任法官权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健全完善繁简分流、专业审判、类案检索、绩效考核、专业法官会和审判委员会等工作机制,健全审判团队内部管理机制,优化调整办案平台配套功能,充分激发审判效能,全面提升审判管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动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审判体系不断优化、审判能力明显提升,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40.64天。强化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674件。

多年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直将“人才兴院”作为立院之基。为了全程式培养覆盖全院干警,在科技创新方面始终保持着前沿领域的竞争力。2023年,全州法院新遴选法官37人。常态化开展职务等级晋升,完善履职保障,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培育后备力量,开展结对帮带、条线交流、挂职锻炼。持续开展案件评查、岗位比武、讲座授课,打造“六优”司法精品,组织干警围绕时事政治、社会热点、新法新规等线上线下培训1.3万人次,有效提升司法素能。

值得一提的是,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司法民主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专项审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加会议等联络活动24场次,代表委员受邀参加活动450人次,办结代表建议、委员提案10件,办理满意率100%。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持续加强纪律监察建议的整改落实。依法接受检察监督,邀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11次,公正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568件,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李祖发表示,2024年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将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能,加快推进全州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各项改革成果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聘用制人员管理制度,细化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不断规范审判权力运行。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力争审判执行质效保持在全省前列。巩固拓展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动现代科技与主责主业深度融合,高效赋能审判执行质效实现新提升。紧扣“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的主题,以能动司法展现担当作为,全力推进全州法院司法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和审判管理现代化。(张津)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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