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红云作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建设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助推司法服务全面提质增效。其中西盟县人民法院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表扬,获评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
2023年,普洱市中院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专题读书班2次,交流发言81人次,党组成员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24次。紧盯制约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33篇,检视整改问题5项,落实为民办事事项7个,建立完善13项工作制度。
同时,普洱市中院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理念贯穿到每一个具体案件和每一项具体工作当中。报告中提到,普洱市中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市中院向市委和省高院报告重大事项 26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向省高院和市委政法委上报“三同步”工作方案27件,做好重大敏感案(事)件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报告中提出,2023年,普洱市中院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1次,制定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在司法便民利民上再加力,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自觉接受省高院政治督察、司法巡查,狠抓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内生动力。
李红云表示,2024年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坚持更高站位,切实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持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涵养“我将无我”政治品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自觉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底气,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法院工作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张津)
(责任编辑: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