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中院:抓实“公正与效率” 守护人民群众安全感

时间:2024-02-01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张津

在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红云作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23年,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扫黑除恶、侵害妇女儿童等社会治安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交通肇事、电信诈骗等犯罪的惩处力度,从根源上管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兜住民生安全底线。

李红云介绍,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82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件101人,守护一方平安。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案件459件,维护社会稳定。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交通肇事、醉酒危险驾驶等案件890件,净化社会风气。用法律慧眼守护群众“钱袋子”和“舌尖上的安全”。审结诈骗、非法集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44件61人,护佑生活安宁。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60件6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司法理念,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0件129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4件142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3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同时,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用心用情审理涉民生领域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 15724件。审结劳务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190件,切实保障“劳有所得、劳有所获”。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4001件,守护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9份,与公安机关、妇联、基层组织共同构筑妇女权益保护坚实后盾。审结赡养、抚养、监护案件246件,让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代代相传。审结建设工程合同案件985件、房屋买卖合同案件547件,运用司法手段推进43个涉诉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促进“保交楼,稳民生”取得实质性进展。审结涉种植、养殖、土地流转等“三农”领域案件97件,为乡村振兴注入司法力量。审结物业服务案件1214件,守护“万家灯火”。

围绕巩固深化执行攻坚成果,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共执结案件 12394件,执行到位金额14.2亿元,最大限度把胜诉权益变成群众口袋里的“真金白银”。严格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坚持不明款、应发未发款动态“双清零”。大力推进执源治理,综合运用履行引导、正向激励、违约惩戒三种手段,构建一体化协同治理机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统筹推进涉民生、涉农民工等系列专项行动,执行到位金额3000.58万元。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2人,司法拘留115人,进行失信惩戒2178人次,限制高消费7089人次,强化守信激励措施,为自动履行义务的3366名被执行人及时修复信用记录。

面对新一年的工作,李红云表示,2024年,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从严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毒品犯罪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倡导诚实守信,加强产权保护,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助力推进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公正善意文明执行,充分考虑“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普洱、法治普洱。同时,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以人民为中心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抓前端、治未病”,因地制宜探索诉源治理特色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做实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用好司法建议,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的案例阐释“听得进”的法理。(张津)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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