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检察机关坚持把“高质效监督办案”作为工作主线,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2023年12月13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与老挝波乔、琅勃拉邦、乌多姆赛、南塔、丰沙里5省检察院,在景洪市举行第十次司法会晤,双方在共同打击毒品、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跨境犯罪和加强司法协作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签署了会晤纪要,进一步加强双边检察交流合作,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不断推进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走深走实贡献检察力量。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实践有力有效:开展“益心护航中老铁路”专项活动,清除沿线违规废土12万立方米,消除铁路安全运营隐患;磨憨检察室成立以来,积极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与各级侨联强化“检侨合作”,完善侨商侨企权益保护机制,依托“侨胞之家”法律服务站为侨胞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一年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切实扛牢强边固防政治责任,坚决维护边疆安全稳固和社会安宁,牵头制定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工作指引,起诉电信网络犯罪7522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高质效办结一批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群众深恶痛绝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起诉涉黑涉恶犯罪529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2775人。
去年8月,省检察院与重庆、四川、贵州3地检察机关围绕“强化上游担当、协同流域治理、推动绿色发展”主题,交流实践成果、建立协作机制,就如何更高质量推动“一江一河”流域治理达成共识,并发布《渝川滇黔四省(市)九地检察机关协同履职守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共同宣言》,跨区域联动共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紧扣“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全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构建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生态检察”品牌建设,提升检察工作效能,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1749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485件,护航绿美云南建设。
“自专项行动以来,我们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在去年9月举行的“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对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立办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0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民事公益诉讼公告7405件;2023年省检察院又部署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和美乡村”专项行动,立办公益诉讼案件4544件,督促恢复耕地面积4700余亩。
去年,云南省检察机关还抽调三级检察院精干力量,积极参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聚焦重点、把握关键、点面结合、下沉一线,开展普法宣传、矛盾化解、犯罪预防工作,持续推出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区域的普法产品,让法治春风吹进千家万户。省检察院被评为2023年度云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示范点。
做实检察为民,守护民生福祉
教育、住房、就业、养老等人民群众所关心的事,就是全省检察机关关注的重点。
“全省各级检察院在积极参与‘安薪行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的同时,能动履职,对仍未兑现薪酬且诉讼能力偏弱的群体依法支持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2023年12月,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的劳动者人数从几人到上百人不等,追索劳动报酬的领域涵盖了建设工程、农业种植、矿山开采等,充分反映出云南我省检察机关能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整治欠薪、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督促履职等方式,帮助劳动者兑现欠薪金额2.8亿余元。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把民事支持起诉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常态化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通过办好“小案件”服务“大民生”,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来自细致入微的关爱。个旧市居民李某在罗某处做了抽脂隆胸手术后,左下肢形成深静脉血栓,被认定为十级伤残。个旧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罗某提起公诉,并支持李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终罗某被判处刑罚,并判令赔偿李某经济损失。为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个旧市检察院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治理。自2023年4月开始,个旧市对辖区内的美容场所违规开展医疗美容、虚假广告宣传等工作进行重点排查整治,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云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为人民司法,守护好民生福祉,切实办好每一件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实事。针对老百姓最为关心的“钱袋子”安全问题,全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犯罪253人;针对“菜篮子”“药箱子”等安全问题,起诉涉食品药品犯罪571人,办理涉网络餐饮、违规食品添加剂、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146件。
高质效监督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理念,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办案是检察机关最好的名片。”祥云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充分运用一体化办案优势,先行先试、担当作为,在“行刑反向衔接”方面探索出成功的监督模式,办理的“督促祥云县某局纠正15件处罚对象错误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百件优秀行政检察类案”。全省各级检察院围绕质量好、效率高、效果佳的目标,综合施策、持续推动、久久为功,切实把高质效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办理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办理的35件案件入选全国优秀典型案例。
积极适应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新要求,针对云南省醉驾犯罪的情况,省检察院主动深入调研,制定工作指引,指导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审慎办理醉驾案件,不起诉率同比上升12.9%。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监督制约体系,推动全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2023年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747件,监督立案1305件,监督撤案1550件,书面提出纠正侦查违法行为6106件次。各级检察机关持续强化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28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为推进行政检察实现有力监督,云南省检察机关采取生效裁判案件备案和一体化研究等措施,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审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531件。同时,还出台了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指引,对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或不行使职权行为,发出检察建议2706件,并支持配合解决问题,有效推动依法行政。
为防止“纸面服刑”“提前出狱”等乱作为,同时防止“应减不减”“该放不放”等不作为,去年,省检察院会同省监狱管理局对全省监狱摸底排查,对符合条件的罪犯依法规范准确适用“减假暂”,审查监督“减假暂”30846人,同比上升9.8%。
在推进高质效监督办案中,云南省检察机关还制定了公益诉讼线索管理及重大案件办理的规定,完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简易程序,保障“大案精办”“小案快办”,促进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共立办各类公益诉讼案件8111件。(邓清文 王翠云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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