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胡金祥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积极应对新时期新任务新需要,坚持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调解工作方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应纠纷当事人之盼,解人民群众之忧。
近年来,他带头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90余件,指导辖区调解员调处纠纷5000余件,成功率100%,达成协议赔付到位金额3800多万元。
用心用情化解涉旅纠纷
“在做好传统类型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我们积极主动指导辖区物业成立物业调解委员会,建立红色物业评判机制,引导行业工作协会介入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特别注重预防和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始发阶段。”大理市下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胡金祥说。
2022年春节期间,一名外地游客到大理旅游,期间入住酒店时不慎滑倒摔伤。当事人多次联系酒店、旅游公司协商未果,后向文旅部门、市长热线反映投诉。市政府将此纠纷交办到下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接到交办件后,胡金祥当即主动联系当事人,得知当事人已离开大理回到2000多公里外的山西,涉事旅游公司办公地点又在离大理300多公里外的昆明市,事发酒店却在大理。他深刻认识到作为滇西旅游重镇,外来游客产生的微小涉旅纠纷一旦处置不当就容易在网络上发酵,引发舆情。但面对涉事单位和当事人远隔千里、地处三地的情况,要三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协商显然不现实。
为此,胡金祥确定调解思路,电话联系三方当事人,利用微普法调解法,针对矛盾纠纷涉及的个别当事人,在纠纷调处之前,先就矛盾纠纷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对当事人进行一对一普法,让旅游公司、酒店及游客均明晰自身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经过与当事人、旅游公司负责人、酒店负责人不断的电话沟通协商,历时3天,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利用电子化渠道签订调解协议,酒店及旅游公司负责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受伤游客医疗赔偿费用,一起涉旅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游客在收到赔偿费后,感激地说:“我对这个事本来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自己都已经离开大理,相隔千里,胡主任凭着自己的努力,硬是把事处理好了,真是太感激了。”
历时四天三夜化解纠纷
“只要生活继续,辖区各类矛盾就会产生,为人民群众解决好矛盾纠纷,社会才会安宁祥和,唯有心怀对党和国家的忠诚,胸怀对人民群众的热爱,怀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极端负责,才能真正守土一方、尽职为民。”作为调委会主任,对待工作,胡金祥总是怀着朴素真挚的热情。
2023年初,辖区一居民家在建房施工过程中,因水泥泵车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泵车吊臂触碰高压线,致使在现场施工的工人一死一重伤。事发后,泵车驾驶员及施工方负责人藏匿起来不敢露面,死者家属带领村邻、朋友300多人聚集现场,场面一度失控。
胡金祥到达现场后,毅然穿过众多围观群众,径直走到死者家属面前,主动亮明身份,安抚现场人员,然后耐心听取家属意见。
安抚好死者家属、亲邻情绪后,他一方面联系街道安监、建设等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多方努力联系上施工方负责人及建房的主人,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知识讲解,让其明晰自身在事故中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经过一天一夜的努力,公安、安监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定性,确定此次事故为一起意外事故。他积极劝导死者家属在妥善安置好死者的同时,按照程序组织三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在调解过程中,胡金祥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以逻辑明确的事故认定结论、条理清晰的法律依据、温柔可亲的调解语言,逐条逐项地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回应当事人的诉求,历时4天3夜,终于促成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死者家属方获得赔偿120多万元。一起可能引发社会群体性的意外事故,在他的努力下得到圆满化解。
胡金祥始终坚持科学把握民间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并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机制,掌握全面客观的纠纷信息,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准确依据,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极大地维护了地方和谐稳定。(云南省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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