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京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上,云南检察机关12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获表彰奖励。1月4日上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亚林在省人民检察院会见了获“双先”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一同会见。
杨亚林代表省委向受表彰奖励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与他们亲切交流。他指出,此次获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是全省检察系统的标兵和典型,取得这样的荣誉来之不易,既有组织的关心,更有大家各自在不同岗位上的辛勤努力和付出,希望大家继续发扬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引领全省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杨亚林强调,要筑牢政治忠诚。把讲政治、讲忠诚的要求具体化、实战化,以做好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把讲政治的要求与讲法律的方式、司法为民的理念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
要践行司法为民。做到心中始终装着人民,坚持把法理情融合起来,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要严格公正司法。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既是办案者,又是监督者,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做优做强法律监督主业,守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要保持清正廉洁。检察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要坚守职业良知、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把学习先进典型与深化“两个革命”紧密结合起来,永葆检察队伍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受表彰集体代表和个人纷纷表示,将倍加珍惜荣誉,戒骄戒躁,以荣誉作为新的起点和工作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持续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为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法制报、云南省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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