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村子里有对夫妻因为家中房屋出租问题闹矛盾了,社区喊我们赶紧过去一趟!”一大早,和万娟急匆匆地跑到旅游专门法庭,拉着杨艳柳就往村里赶。
到了当事人家中,面对情绪异常激动甚至扬言要立马离婚的夫妻俩,和万娟用纳西话耐心安抚着他们,待其慢慢平复了情绪,杨艳柳又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双方答疑解惑,经过一番刚柔并济地疏导调解,一起矛盾就此化解,和万娟与杨艳柳也长舒了一口气。
离开当事人家中时,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拉住她们的手,哽咽着感谢道,“要不是你们‘姐妹俩’的耐心疏导调解,这个家怕是要散了,谢谢你们!”
“阳光是一面镜子,映照着坚守者最美的身影”,从当事人家中出来,杨艳柳与和万娟在树荫下迈着轻快的步子,让人脑海中不禁浮现这句话。
在云南省丽江市束河古镇,很多人都知道这对“金牌调解姐妹花”,杨艳柳是古城区人民法院旅游专门法庭庭长,和万娟是古城区司法局束河司法所所长,两人同时也是古城区“西余花华”普法队的成员。多年来,她们奔走在基层一线的调解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情感”与“专业”相结合,采用刚柔并济的方式,为辖区群众提供专业性、个性化的贴心调解和维权服务,在辖区矛盾纠纷中,“调”出了真心、“调”出了暖心、“调”出了实心,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出花、结出果,让基层善治的根基牢牢筑在了百姓心中。
当好解忧人,小法庭里的调解能手
杨艳柳的办公室里,有“三个多”,一是卷宗多,二是专业书籍多,三是锦旗多。
作为每天最早来到法庭、最晚离开法庭的人,研法律、阅卷宗、调案件、写判决是杨艳柳每天的工作内容。在办理疑难案件时,她伏案查阅法条案例,主动找团队深入讨论,为矛盾实质化解创造多种可能性,在法律框架内为各方当事人争取更多合法利益。扎根在基层十几年来,杨艳柳以精湛的业务能力、合法的原则立场、细腻的情感交流,被许多当事人称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常青树”。
在一起女方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的案件中,杨艳柳了解到,原被告共同生育一3岁女儿,且该起案件暂不具备法定离婚事由。为此杨艳柳积极与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联系,在了解原被告双方实际情况后得知,原被告系同村人,自幼熟悉,双方经自由恋爱结婚,有一定感情基础,且年纪尚小,冲动因素居多,案件存在调和可能。她决定将法庭搬到村委会,实地解决纠纷。在一轮又一轮释法明理、将心比心交谈过程中,女方逐步打开心结,向杨艳柳倾诉了双方婚姻症结所在。杨艳柳抓住矛盾焦点,马上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与村书记一同,对男方进行劝导,并就如何建立家庭的和睦与信任进行教育,男方深受启发,双方的心结就此打开,矛盾得以化解,女方同意再给男方一次机会,最终两人手拉手笑着离开了村委会。
“无论调解什么类型的矛盾纠纷,只有将心比心,成为群众的‘知心人’‘解忧人’,让他们对你敞开心扉,才能切切实实帮助他们打开心结,最终化解矛盾”,介绍起自己的调解经验,杨艳柳笑着说道,“基层调解最大的技巧,就是‘用心’两个字。”
她的“用心”,是方便当事人诉讼的中午临时加班,是当事人倾诉时的一杯热茶,是调解时临时帮助当事人照顾孩子的帮手,是对离婚案件中隐性当事人的关怀……
架起连心桥,“辖区哪里有矛盾纠纷,我就会第一时间到哪里”
和万娟常说的一句话是“辖区哪里有矛盾纠纷,我就会第一时间到哪里”,而她也用自己走村入户、奔忙不停的脚步在诠释着这句话。
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十几年来,和万娟扎根在基层,服务在基层,积极参与“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工作。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心系群众,把矛盾纠纷解决在一线,并率先在基层司法所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确保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有效执行,避免了案件调解成功后由于一方当事人不诚信履行协议内容再次引发纠纷。
从大研司法所到如今的束河司法所,辖区都包含了丽江重要旅游景区,辖区内涉旅纠纷比较多。有一年春节期间,一名外省游客在古城客栈预订了房间,但客栈出现了特殊情况无法让客人入住,且客栈老板没有及时把消息告知客人,客人赶到时天色已晚却无法入住,要求客栈方赔偿,客栈方认为有些特殊情况是不可预见的,不愿意进行赔偿。双方产生纠纷后,和万娟不顾深夜,迅速赶到了现场,经过几个小时耐心疏导工作,成功调解并协助客人在丽江新城找到其它酒店入住。返回司法所途中,和万娟对同事说:“虽然这看似只是一件小事,但是涉及游客,我们一定要第一时间及时化解,一则温暖了来丽的远方客人,二则维护了我们丽江良好的旅游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无小事啊”。
打出组合拳,“情感”与“专业”相结合的“调解姐妹花”
杨艳柳所在的旅游专门法庭毗邻和万娟所在的束河司法所,她们在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培养出了默契,两人主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探索出了“情感”与“专业”相结合的调解模式,辖区里越来越多当事人把她们称为“金牌调解姐妹花”。
“我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我们中间有一根叫作‘司法温情’的线,把我们紧紧绑在了一起”,刚刚共同调解完一起纠纷的杨艳柳与和万娟坐在“马锅头”调解室里,一边梳理调解笔记,一边开着玩笑。
“基层调解工作,要以法调解、以理劝解、以情化解,今年4月份,我跟和所长就调解过一起案件,案情看似简单,却饱含了两位高龄老人的哀伤与心酸,最终我们用双语翻译+现场院坝普法的形式,完成了调解。”杨艳柳介绍起了两人共同参与调解的一起案件。
和某某受和某雇请在古城区某高速公路林地务工,4月份的一天,工友发现和某某在工地倒地不动,虽经及时抢救,但和某某于次日抢救无效死亡。和某某父母与和某就各项赔偿费用产生纠纷。双方在束河综治中心及旅游专门法庭的协同调解下,就赔偿事宜初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提出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和某某父母已年逾八十,其父亲长期卧病在床,老年丧子已让二人备受打击,加之来丽江市区路途遥远,二人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宜。人生无常,生命脆弱,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意外,带给这不幸的两位老人是精神上长久的悲痛和经济上难以背负的压力,我们在感到痛惜之余,也考虑尽力给予二位老人司法关怀。之后我们法庭及时组织审判力量,协同和万娟所长,一起到和某某家中促使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当场开庭进行了审理,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对双方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予以确认,并敦促对方当场给付了相关费用。”
“这对老人都听不懂汉话,当时柳庭长在他们的病床前给他们念民事裁定书相关法律条文,我就逐字逐句翻译给他们听。那天他们家亲友都在,我们又一起进行了一场院坝普法,”和万娟补充道,“调解案件除了要讲法律、讲政策,也要讲乡情、讲民情。在查明事实的前提下,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哪怕多跑几趟,多调解几轮,只要最后能看到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我们所做的事情就充满了意义。调解之路,很漫长也很艰难,但我跟杨庭长会携手坚定地走下去。”
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实干赢得民心。在古城区,像杨艳柳与和万娟一样的“西余花华”女性基层普法调解员还有很多,她们化解了纠纷、调顺了民心、调出了和谐,她们把“百炼钢”化为“绕指柔”,共同描绘出了一幅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丽江读本 古城区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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