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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时间:2023-11-29来源 : 合肥日报作者 : 许露瑶

11月9日,在包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一场模拟庭审正式开始。本次庭审案件改编自校园生活真实案例,两名同学因一卷卫生纸发生肢体冲突,引发侵权纠纷。几十名学生“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院审判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近年来,合肥市检察院和法院充分发挥职能,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依法强化未审工作

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未成年犯的法治教育,今年4月,包河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赴安徽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判后回访工作。

在回访帮教座谈会上,未成年犯代表从对自身罪行的认识悔过、学习改造表现和今后打算等方面分别作了汇报发言。

“此行除了详细了解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间的生活状态、反思感悟及对未来人生的规划设想,我们也会结合监狱反馈的情况,从法律、教育和社会等方面对其进行教育和感化,鼓励他们学习一技之长,为回归社会做好准备,以积极的行动回报家庭和社会。”参加座谈会的一位法官说。

自2006年起,包河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合肥市未成年人刑事一审案件,该院未审庭职能集涉未案件审判、判后回访帮教、法治宣传教育等为一体。

“一直以来,我们全面贯彻庭前温情陪护制度和社会调查制度,采用圆桌审判、客厅式调解等方式,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庭调查指引、社会调查操作规程,彰显‘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包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扬表示。

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涉未案件当事人的保护从身份利益、财产利益延伸到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包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同时,组建专门合议庭负责该类案件审理,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被告人慎用免予刑事处罚、缓刑,并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及司法救助,全方位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联动提升家庭教育

近日,包河区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室的调解员又妥善调处一起家事纠纷。

“包河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秉持‘矛盾化解与情感修复并重’的审判理念,采取‘诉前调解+开庭审理+诉中调解’模式,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同时,调解员全程参与,灵活运用情理法推进矛盾调解,让更多家事纠纷一站式、低成本化解在萌芽状态。”包河区人民法院未审庭副庭长赵亮介绍。

小张和小王因婚后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下。在庭前调解阶段,双方各执一词,经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案件被转至审理阶段,考虑到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强行判决后矛盾会越来越多,承办法官在庭审中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并围绕双方争议焦点释法析理。庭后,在询问了未成年子女的意见,并走访当事人所在社区,了解涉案相关情况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并邀请调解员参与,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意向。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去年5月,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包河区人民法院成立。工作站汇聚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妇联等专业力量,并聘任家庭教育专家入驻,通过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普法宣传等工作,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念。今年以来,包河区人民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告知书》500余份,《家庭教育指导令》5份,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专业心理疏导36次。

协作形成保护合力

11月6日,在合肥市苞正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刘娟在“刘娟工作室”接待来访家长。

2022年,为进一步推动提升合肥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水平,合肥市苞正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正式成立,主要围绕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观护帮教、被害人救助、家庭教育指导、不良行为干预、法治宣传教育等各个环节开展工作。

形成保护合力,激发检察主导、政府保障和社会力量保护的叠加效应。近年来,合肥市逐步形成“一中心两基地”格局,即建设一个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为优化办案机制,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和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设立独立未检部门,剩余9个基层院均成立未检办,专门负责未检业务。同时,检察机关依托“彩宏护航”智慧帮教平台,以“积分制”形式要求考察对象完成帮教任务,平台全程记录,有效联动各方力量参与、提质增效。

“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共同体,是做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深化合作,凝聚保护合力,聚力打造合肥未成年人保护的一流品牌。

本报记者许露瑶

(责任编辑:沈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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