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蒙自法院传承发扬“枫桥经验”打开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时间:2023-11-16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张雪梅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职能,联动相关部门创新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本质上化解矛盾,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创新多元化解工作方式,多措并举打造蒙自法院多元化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

加强府院联动,打造诉源治理“精品工程”

通过“党委统筹、政府主导、府院联动、以商救商、金融支撑”的多元化解方式,主动融入党委统筹、政府主导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推动蒙自全市14个“烂尾楼”项目工程全部复工续建。大力推进预重整、简案快审、“执转破”机制运用,破产案件办理周期由2020年的298.25天压缩到现在的123.75天。今年来,定期召开破产案件工作推进会3次,听取破产案件承办人、管理人就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汇报,为高质量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切实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经济主体救治及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截至2023年9月底,“瑞泰溪苑”项目已完成全部室内工程、室外管网、道路硬化和部分绿植栽种,已达到分户分栋验收条件,目前正督促施工单位加紧实施绿化工程,并加紧准备竣工验收资料。

加强诉前委派,建设“一站式”解纷平台

充分发挥法院、行业组织职能优势及合力作用,使矛盾纠纷与调解之间无缝对接,挂牌成立蒙自市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主要开展金融商事、物业管理、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纠纷的诉前化解,推动法院纠纷从单一审判向社会联动转变,为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通过设置诉前分流甄别,对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将案件委派到相应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通过对案件的有效分流调解,实现了简易案件的快速化解,减少纠纷解决的时间、降低成本,进一步提升了矛盾多元化解工作质效。今年来,委派调解案件共计3802件,调解成功1458件,通过司法确认案件659件。

加强人民调解,构筑诉源治理新“枫”景

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聘请一批人民陪审员、社区等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在保险业协会等具有专业知识结构中多方纳贤,有效发挥诉前程序对简易案件的过滤作用。同时,联合文澜街道绿茵社区、观澜街道青云社区设立“法官调解工作室”,建立法院与社区之间的密切联系,开展诉调对接,将司法关口前移,致力于将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交”。将人民调解平台普及到新安所街道、芷村镇、草坝镇三个乡镇法庭,在法庭设置“线上调解+线下确认”站点,各乡镇法庭均开设人民调解平台账户,且建立“1+3”模式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即1个乡镇法庭+三个基层自治组织,由基层自治组织在前端排查矛盾,乡镇法庭在后延开展矛盾化解工作,通过“1+3”模式,将基层调解站点连接成面,起到矛盾预防、排查、化解的作用。今年来,委派绿茵社区调解案件642件,调解成功190件、司法确认126件;委派青云社区调解案件801件,调解成功257件、司法确认230件。

加强院企联动,畅通诉源治理“新通道”

围绕“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深化“1+1+6”涉企服务保障措施,扎实开展“千企万商”大走访活动,运用“三法三化”为企业破解法治领域难题,问题解决率和企业满意度达100%,为企业破解法治领域难题,营造“亲”“清”有度有为的服务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今年来,共受理商事案件4149件,审结3290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7.71亿余元。开辟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持续加大诉前调解、繁简分流和类案集中审理力度,切实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商事案件平均审理用时47.31天。

加强职能延伸,绘制诉源治理“新蓝图”

聚焦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以改革促发展、以联动聚合力,争取蒙自市委、市政府出台《蒙自市“石榴云共享法庭”建设实施方案》,为全市商事纠纷的化解提供了平台支撑。“石榴云共享法庭”以“不增编、不建房、快落实、广覆盖”为原则,以“一屏、一线、一终端”为标准配置,将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普法宣传等功能延伸到基层一线,进一步整合各方调解力量,确保纠纷的诉前调解,真正做到将司法服务搬进人民群众家门口。今年来,全市15个“石榴云共享法庭”共化解纠纷422件。(张雪梅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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