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降低一审民事新收案件同比、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与一审案件工作效果为目标,多措并举融合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同机制,畅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组织保障,推动形成优化审判与执行各项指标数据的良性循环,描绘了诉源治理新“枫”景。
聚焦依托综治中心,健全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
出台《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丽江市依托各级综治中心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方案>的实施细则》,依托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大局,立案庭(诉服中心)派专人入驻区综治中心,法官挂钩联系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将“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建到社区,成立“诉讼服务点”,使司法资源嵌入社区网格,提升网格管理的司法功能性,与基层治理有机结合。
法院诉服中心根据矛盾纠纷难易分类委派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由区综治中心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并定期督导;区综治中心牵头组织区直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街道)及时化解委派到区综治中心的矛盾纠纷,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牵头组织辖区相关部门和社区及时调解委派的矛盾纠纷,调解成功后可以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通过组织三次以上调解工作后仍不能化解的引导转入诉讼程序,实现了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的有效衔接。今年1至10月,向基层治理平台委派调解86件,为乡镇街道提供法律咨询40余件,为乡镇(街道)、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培训数8场次。
聚焦特色调解工作,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引入特邀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等力量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诉前“特色调解室”“特邀调解室”和律师咨询服务室等一站式前端化服务,完善诉非对接,发挥诉前分流、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案件分流等职能。建立“纳西特色调解室”。丽江雪山公证处派两名特邀调解员运用“引导+委派”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立案登记前征询当事人意见后立即委派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调解成功后立即司法确认,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有效减少进入诉讼的案件数。调解不成功但确认了双方无争议事实也为诉讼审理提供了便利。今年1至10月诉前调解分流2471件,调解化解1073件,占民事新收案件的46.5%。其中“和正老师调解室”已经成为古城和丽江知名的特色调解室品牌。在诉讼大厅成立执行服务窗口,前移执行纠纷化解端口,强化释法说理和履行督促,已有271件执行案件自动履行完毕,到位金额2500余万元。
聚焦特色法庭建设,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
从延安时期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到新时代的“法官走出法庭化解矛盾”,都是人民司法为人民的优良传统,都与人民法庭紧密联系在一起。古城法院旅游专门法庭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了具有时代特征和本地特色的“枫桥经验”。树立能动司法理念,将法庭的司法功能向外辐射,建立“法官+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街道干部”的多元主体模式共同深入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变“被动收案”为“主动治理”,构建起“以街道为引领、以法庭、司法所、派出所为支点、以社区为纽带、以游客、群众为终端”的交融互通、分层过滤的纠纷解决机制,法庭法官与司法所、派出所和街道干部联动参与涉旅纠纷,景区租赁、劳资,辖区各类矛盾等纠纷的排查调解和深度参与旅游市场整治、法律服务等推动旅游市场秩序规范。
旅游专门法庭秉持“化解纠纷解民忧,调解矛盾促和谐”的理念,建立“和合”民族特色调解室,“和合”取自纳西语,寓意着和谐与美好。对到法庭解决纠纷诉求的群众,用朴实的“家乡话”“民族语”与群众倾心交谈,打开他们的心结。法庭干警俯下身子深入古镇景区商户,走进辖区农户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成为群众和外来商户的“倾听者”“贴心人”,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和肯定。今年 1至10月,法庭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400余件,占全部案件的10%左右,结案率达99%。
聚焦“提质增效创一流”,改革创新提升审判质效
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职能配置,调整充实诉讼服务中心力量,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纠纷化解分流功能,将诉前分流、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案件分流等职能全部集中于诉讼服务中心,形成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的集中办公、一体化操作的工作机制。
优化速裁审判庭,速裁审判团队配置7名速裁法官,14名书记员,实行“1+2”速裁办案模式。把简单案件和小额诉讼程序的民商事纠纷案件按照简易程序一律交由速裁团队快速处理。今年1-10月速裁团队平均结案率达97.14%,化解案件数占一审民事案件结案数的67.56%。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明显下降至39.82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53%。2022年“诉服中心”分流的诉前调处案件数670件,占当年新收案件数的26%,2022年民事案件增幅-18%,实现负增长。今年诉前调处案件数为1073件,占民事新收案件的46.5%,民事新收案件较去年同期实现负增长。(古城区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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