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表彰299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99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云南省怒江州杨尚明、江彬榜上有名!
杨尚明,男,现年31岁,中共党员,2014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兰坪县司法局营盘司法所所长。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金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营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参与各类矛盾纠纷调解上百件,特别是2021年任营盘司法所所长以来,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71件,其中2021年调解29件,司法确认1件;2022年调解56起矛盾纠纷,其中法院诉前委派调解18件,司法确认18件;2023年截至目前共计调处纠纷86件,其中口头案件6件,法院诉前委派调解14件,司法确认20件。
学习为先 充电加油
学习是永恒的主题。杨尚明刚到营盘司法所任职时深知自己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基层经验欠缺,因此,认真研读《民法典》《人民调解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总结农村常见纠纷的规律及处理方法,在拓展自己法律知识面的同时遇到问题向单位老前辈、老所长请教,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通过两年的磨练,掌握了一些调解技巧,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摸清实情建机制 找准思路破难题
营盘镇辖17个村委会及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人口3.8万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大镇。两年来,杨尚明针对辖区重点村组、上访人员、民间纠纷矛盾的特性,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增进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提升了营盘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到调解工作制度化、调解程序规范化、培训经常化和司、法联动联调常态化。通过沟通协调,营盘司法所与营盘法庭形成了矛盾纠纷联动联调常态化工作机制,单个部门处理不了的纠纷,两个部门共同分析研讨后联合调处,通过调解达成协议的,若协议内容符合司法确认范围,由法庭立即予以司法确认,为调解协议安上一把“法律保险锁”,让纠纷当事人吃下一颗“定心丸”。两年来司法所与法庭共计联合调处40多起矛盾纠纷,司法确认39件,法院诉前委派调解32件。司法所与法庭联动调解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既整合了法院和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资源,又搭建起矛盾纠纷化解新平台,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极大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成本,同时这也是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尝试。
深入田间地头 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杨尚明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防”字上,认真摸索研究各类纠纷的特点和发生规律,充分运用感情、经济、法律各种手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头,主动排查,对有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和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排查化解,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两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1起,实现了无民转刑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积压案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勤勉敬业 用心工作 树立良好形象
杨尚明多年如一日,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和一心为民的敬业精神,坚持“一线”工作法,在田间地头,“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不辞辛劳倾心为民排忧解怨。2023年4月农忙期间,为解决拉古村四户村民引水灌溉纠纷,不辞辛劳、连续奋战,经过3天努力,最终纠纷得到妥善调解,避免了一起一触即发的民转刑案件。
杨尚明靠着坚定的政治信念,良好的业务素质,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他用其亲身的调解实践诠释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宗旨,在以后的工作中,他将本着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宗旨,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树立了良好的基层司法形象。(怒江州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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