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践行“枫桥经验” 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时间:2023-10-27来源 : 法治日报作者 : 石飞 陆敏

由于噪音纠纷问题,隔阂持续了两年之久的张先生和王先生争论着走进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华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大门,等候多时的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律师、人民调解员你一句、我一句地与双方展开“话聊”,一小时后,原本“红着脸”进门的张先生、王先生和和气气地走出了大门。

“昆明市‘一站式’解纷让‘红脸’转‘和颜’;是云南扎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工作缩影。”云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吴朝武介绍,近年来,云南坚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实践紧密结合,通过制定出台《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从省级层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联动机制,搭建云南省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平台,推进市、县、乡、村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切实将平安稳定创建在基层,问题隐患解决在基层。

据统计,全省各类调解组织5年来共调解矛盾纠纷200余万件,调解成功率95%,调解协议履行率97%,人民群众综合满意率平均为95%左右。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筑牢解忧“法治桥”

近年来,曲靖市充分借鉴“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于2021年在麒麟区率先建成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区直部门、镇(街道)通过“四驻模式”进驻中心开展工作,做到重点部门集中常驻,一般部门轮流入驻,涉事部门随叫随到,司法行政部门适时援助,公安、法院、人社等10个部门调派14人常驻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确保多元发力,及时调处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构建起“法治+综治+访治”多元调解、化解服务平台,变单一部门“小调解”为多部门联合“大调解”,实现了人民群众来访来诉、定分止争“最多跑一地”。

“为有效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筑牢化解群众矛盾的‘法治桥’,近年来,各级党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联动机制牵头作用,加强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统筹谋划、顶层设计、综合协调,研究部署推进‘枫桥经验’云南实践,做到开局有部署、推进有交流、经验有推广,不断健全完善工作调度和推进机制,形成联系紧密、运转有序、严实高效的工作格局。同时,协调推动省级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也要管纠纷化解’的要求,强化行业系统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参与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有效推进行业领域纠纷排查化解。”吴朝武说。

推动强基固本提质效 架起群众“连心桥”

三台山乡是全国唯一一个德昂族乡,2022年,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州司法局、三台山乡政府共同建立“托阿姆调解室”,依托村小组、村委会、乡镇三级人民调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不仅仅是三台山乡,云南省各地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路径,依托地方民族文化和村规民俗,打造了“犀鸟调解室”“金花调解室”“傣族金孔雀调解室”等独具边境少数民族特色的调解机构,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

据云南省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处长王珍珍介绍,全省各地以推进城乡村(社区)社会治理为抓手,按照“拉网式、全覆盖”和“家庭琐事不出户、邻里纠纷不出格、小事不出村(社区)、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城乡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创造出许多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经验和做法。

红河州石屏县坝心镇探索“一中心三所一庭”调解模式。建成由综治中心统筹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人民法庭为纽带的“警、员、律、庭”四位一体的调解体系,利用“坝心法润扶贫”微信群快捷便利的特点,向群众推送婚姻家庭、交通安全、民法典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实现网络“面对点”普法。微信群中人民调解员、专职律师在线解答,办理微信调解申请、法律咨询等业务,进一步提升“线上”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云南推动强基固本提质效,从基层抓起、从源头做起,高效化解基层社会治理中群众反映的“万千事”,不断寻求矛盾纠纷的“最优解”,让老百姓遇到问题有地方“找说法”,架起了群众的“连心桥”,截至目前,全省所有乡镇(街道)100%配备政法委员或政法副书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治中心建成率达100%,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全覆盖,全省17万人民调解员覆盖到村(社区)、乡镇(街道)的1617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44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打造了317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在人民法院、信访部门、公安派出所派驻658个人民调解组织;在8个涉边州市建立402个民间纠纷联合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形成了以村(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导,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骨干,个人调解工作室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调解网络”,有效夯实了社会治理“底座”。

坚持问题导向 构造优质“服务桥”

这几天,城西农贸市场又乱又堵,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整治。近日,德宏州芒市勐焕街道城西社区居民向社区党总支反映问题。社区党总支调查核实、收集汇总后及时报告,街道党工委及时“吹哨”,启动联合处置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迅速派出工作组,与街道、社区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反映问题两天内得到解决,社区居民无不交口称赞。

“一个个矛盾化解在基层,一件件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近年来,云南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出惠民便民利民措施,全力构造优质‘服务桥’,做到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让治理成效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吴朝武表示,全省每年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综合试点,着力打造具有云南特点、边疆特色、时代特征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总结推广了“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诉前委派调解”“边境村寨班户联防”“书记院坝(楼宇)协商会”等有效做法,确保了市域是重大风险终结地、县域是解决问题主战场、乡村是排查化解日常矛盾责任主体。

据悉,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云南省还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建省、市、县三级161支77694人的专项普法工作队,聚焦刑事发案率、信访总量、命案数同比明显下降,扭转恶性命案高发多发态势的“三下降一扭转”目标,围绕“向谁普、普什么、谁来普、怎么普”,以直面问题、直插基层、深入群众的优良作风,扎实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与此同时,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十百千万”工程的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围内选树10个“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示范点”,10名“十佳人民调解员”、100篇“调解典型案例”、1000名“调解能手”、培训10000名调解员。(石飞 陆敏 法治日报)

(责任编辑:孟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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