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光俊,男,1972年3月生,汉族,大学文化,1995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级法官。先后在安乐法庭、执行局、民一庭、行政庭、民事庭工作,担任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行政审判庭庭长、民事审判庭负责人,现任牟定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参加工作至今,他多次获得荣誉:2009年10月,被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人民调解先进个人;2015年2月,被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个人三等功、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5年4月,被楚雄州人民政府授予楚雄州第九届先进工作者,获劳动模范奖章;2016年9月,被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楚雄普法30年先进个人;2017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8年11月,被牟定县人民政府评为“牟定好人”;2018年12月,被牟定县委县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21年6月,被楚雄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评为全州“优秀人民法官”、被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州法院系统“优秀人民法官”、被中共楚雄州委授予楚雄州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23年1月被牟定县人民政府评为牟定县第一届“道德模范”、2月被牟定县、楚雄州、云南省选树为全县、全州、全省清廉家庭。
勤学善思,练就铁一般的过硬本领
罗光俊深知要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有扎实的法律基本功,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只要一有时间,他就会拿起法律书籍认真研读,及时掌握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吃透立法精神,潜心总结审判经验和调解方法,并做好学习笔记。他自己购买了大量的法律专业书籍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慢慢的,周围的同事问他法律适用方面的问题,他不看书就能直接说出适用哪部法律,甚至能把法律条文一字不漏的讲出来。同事们需要组合议庭的案件,总是喜欢拉他一起,他们说“和老罗一起办案很省心,老罗就是一本移动的法律书籍”。通过长期学习,他在劳动争议、医疗损害、工伤保险等方面的法学理论功底更加深厚,近年来,他撰写的《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若干思考》等30多篇调研案例分析文章被《中国法院网》《云南法院网》《审判与法治》《云南法制报》《云南日报》等媒体采用。
勇于担当,以铁一般的意志迎接挑战
罗光俊勇于担当,2020年7月一位同事在案件开庭后因生病住院,他毫无怨言立即接手同事的案件,圆满审结案件。工作与家庭,他总把天平倾向前者,同事们送他了一个绰号“铁人罗锅”,说他就是一个上了发条的“超人”。“周一上午开会,下午开审判委员会,周二一天开庭、周三一天开庭,周四上午开庭,下午勘查相邻案件现场,周五撰写调研报告,下午开庭……”这是他一周的工作记录。他基本上在上班有效时间里都没有写判决的时间,每年除了要办理和其他人同样数量的案件以外,还要参加各种会议、合议庭评议及民事调研工作报告、案例报送等工作。2016年年底,司法体制改革后,院领导将最难的“权属类案件团队”确定在了行政庭,他毫不犹豫,毅然接过重任,一干就是3年。2017年牟定县老旧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涉及到的纠纷涌入法院,领导把该类案件确定由他任庭长的行政庭负责审理,他带领全庭干警较好地完成了该项工作任务。2022年底,牟定法院受理了首件破产案件,领导又把破产案件交由他来审理。对于从来没有审理过破产案件、且已经50岁的他,难度可谓不小。但他面对挑战,没有退缩,而是从头开始,认真钻研、学习破产方面的法律、司法解释,并向其他法院的同事学习。他利用午休时间翻阅卷宗,白天干不完,下午在食堂里吃完饭接着干,一盏孤灯点亮夜空。因高强度的工作,他的身体频频亮起红灯,胆管结石、肾结石开始来找,医生嘱咐他要多锻炼、多休息。一次他正在开庭,庭审中,肾结石发作,痛得大汗淋漓,但他没有休息,坚持完成开庭。就是那一次的肾结石,也是他最长的一次休息,他到医院住了10天的院,10天里,他仍然记挂着自己的案件,多次打电话给书记员询问案件情况。
司法为民,以铁一般的信念公正司法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他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审理好每一件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周某某在某采石场工作过程中被喷伤双眼,造成六级伤残,后被认定为工伤。经劳动争议仲裁,采石场不服而向牟定法院起诉,他审理后,依法判决由采石场支付给周某经济损失21万余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案审理后,他撰写的案例分析入选了《云南省民营企业典型案例汇编(三)》。2022年,某公司的股东因和原告存在经济纠纷,该股东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在原告写好的投资协议上加盖了公司印章,原告凭该投资协议要求公司支付投资收益等近百万元,他在查明案件事实后,认定在投资协议上加盖公司印章不是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根据合同的内容,属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原告没有向公司交付过任何款项,因此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找到他,表示感谢法院的公正判决,使公司避免了近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注重预防,以铁一般的方法“治未病”
审判实践就是普法教育、宣传法律的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为此,每次庭审结束,罗光俊都要来一个就案说法,对当事人开展正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的规定、标准向当事人阐明,真正让赢者赢得清清楚楚,让输者输得明明白白。同时他还利用巡回开庭办案等机会,向当事人及旁听群众讲授法律知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他还主动深入各中小学校给学生讲如何预防溺水及中小学生擅自到坝塘水库游泳存在的风险及后果、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未成年人骑助力车的危害、反家庭暴力等基本常识和法律知识,引导广大学生从小做一名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罗光俊兼任牟定法院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到全县的7个乡镇、2个村委、1所中学进行法律知识宣讲,近万名师生及社会群众受到教育。
一身正气,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廉洁司法
从成为法官的那一刻起,罗光俊就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关于案子,有什么理、有什么话,法庭上说!面对或含蓄或直白的邀约吃请,他总是严词拒绝,以至于熟悉他秉性的律师对当事人的托请会主动替他挡回去。在案件上,他也是农村人嘴里说的“折愣豆”,在生活中,他更是“油盐不进”。2021年中秋节前后,一名远房亲戚因为案子找上门来,他硬是不见,当事人就找到了他的三哥,三哥怕伤了亲情,劝他见一见把原则讲清楚,他当场就发了火:“今天这个亲戚见了,明天别的亲戚就能找上门来,以后,就可能是朋友、同学,甚至案件当事人,绝不能开口子!”为这事,他和三哥闹了别扭,硬是两个多月没有讲过一句话。后来他就对家人提出“不准为案件打招呼、不准接受送礼、不准打听案情”的“三不准”要求,并从未有过破例之举。他审理的一件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死者在深圳打工的时候,不慎落入了搅拌机中,死者打工的公司赔偿了60多万元,但这笔款被死者60多岁的父亲全部领走,死者的妻子将死者的父亲告上了法庭。在开庭前,死者的父亲找到他,将一个信封悄悄地放在了他的办公桌上就转身离开,书记员发现了信封,赶紧交给了他,他一看信封里装的是一沓厚厚的人民币,大概有2万元左右,他赶紧一边让书记员打电话留住被告,一边叫上庭里干警一起将信封和钱原封不动的退还死者父亲,并严肃地批评了死者父亲。该案如期进行了宣判,他在判决书上充分阐述了法律规定及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比例,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以后,均未上诉,案件发生法律效力以后,死者父亲主动履行了判决。28年来他审理的3000余件案件,无一件关系案和人情案、金钱案,也没有一件因裁判不公被投诉被举报。
罗光俊虽无英雄壮举,无轰轰烈烈的事迹,但正是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展现了坚守法治、公正为民、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法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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