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华,男,独龙族,1989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2015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独龙江中队中队长。从警8年来,李俊华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始终站在人民立场,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以满腔的热血投入到独龙江交警中队各项交通管理工作中,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一名人民警察的职责。先后被评为“云南省2018年度文明交通先进个人”“省公安厅十星党员”“怒江州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三次。
踏实肯干
李俊华始终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升自己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在学习实践中不断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做到自我提醒和自我鞭策。虽然是警校毕业生,进入实际工作后,深深地认识到必须有铁一般的纪律和担当,也有普通公务员无法比拟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又要求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这使得公安工作上手起来非常难。凭着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以及较强的责任心,不断地加强自我学习,有遇到不懂不会的就向身边领导同事请教,利用碎片时间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以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的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党规党纪和警规警纪,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从不敷衍塞责,同时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尊重群众,妥善处置各类交通警情,全面树立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为优化独龙江乡交通环境、服务独龙江社会经济尽职尽责。
舍“小家”为大家
李俊华入警以来,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处处以事业为重,一心扑在工作上,把方便给了辖区道路的交通参与者,却把“亏欠”留给了父母妻儿。李俊华和妻子2018年结婚,妻子怀孕后,因工作原因,李俊华没办法像别人丈夫一样陪妻子做产检。2020年1月14日,李俊华妻子像往常一样让自己母亲陪着做产检,但结果显示胎儿胎心异常,医生告知必须马上准备剖腹产,妻子给李俊华打电话,但由于工作原因不能赶到医院,无奈之下只能由岳母代签。直到晚上,妻子剖腹顺利产下儿子,李俊华还是没能赶到医院。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妻子挺着大肚子为家里房子装修忙里忙外,被装修师傅调侃为“女强人”;家里老人生病,妻子单位医院两头跑,买药送饭,在病床前忙前忙后;儿子半夜发烧到39度,妻子一人手忙脚乱,抱着儿子一边物理降温一边哭。就这样因为工作的需要和家人的理解支持,他放下了“小家”选择大家,和中队的成员们共同积极投身到独龙江乡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
既是管理者又是普法员
独龙江乡是全国唯一的独龙族聚居地,地处边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因此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交通宣传是公安交管工作的基础,也是交通事故预防的根基,这在少数民族地区显得更重要,很多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发生更多的是群众不懂法,而“不懂法”却是群众“无法理解”。“无法理解”一是因为语言不通、不知道宣传讲些啥;二是不愿意理解,很多群众单纯地认为没有交通工具,宣传就和自己没有关系,忽略了“行”在生活中的重要性,忘记了自己也是一名交通参与者。独龙江乡有6个村委会,41个村民小组,10所教堂,4所中小学及3所幼儿园。李俊华自参加工作以来,主动承担中队的宣传工作,从宣传攻坚战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普及率,其工作方法是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常识翻译成本地民族语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农村、进教堂、进学校、进企业,开展执勤执法面对面宣传。李俊华先后深入村委会开展普法宣传200余场次,入户宣传200余场次,进学校、进教堂、进企业宣传100余场次,针对辖区帮教班宣讲法律法规150余场次,通过不懈的努力,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进一步得到提升。
独龙江公路的守护者
全长79.6公里的独龙江公路有794个弯,被称为是怒江州最难走、最危险的“天路”,受高海拔气候影响,雪崩、泥石流、塌方等自然灾害经常发生,为确保独龙江的“生命线”——独龙江公路的安全畅通,一旦发生公路雪崩、泥石流、塌方,救援的任务就落在了李俊华和中队成员的肩上。多年来的救援保通,让锄头、砍刀、绳子、药箱、干粮、防滑链、拖车绳成了中队出行必备的“七件宝”。
2019年2月9日,独龙江公路隧道口发生雪崩,10多辆车、20多人被困。接到报警电话,李俊华在向贡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室报告的同时,组成救援组立即赶往现场开展救援。救援过程十分艰险,遭遇强降雪,通信中断,道路结冰路滑,人员、车辆无法前进,也无法后退。面对极端恶劣的暴雪天气,救援组在李俊华的带领下,安抚被困群众,并将准备的干粮分给被困群众,组织被困群众有序转移到安全地带,直到凌晨五点,才将所有受困人员安全转移到安全地带。“危难之时,还得靠人民警察。独龙江交警,真了不起。”一位脱离危险的上海游客这样由衷地感叹到。
8年来,类似这样参与救援保通、解救群众的暖心故事不胜枚举地发生在李俊华和所带领的中队成员身上。2018年2月9日至11日,成功救援和护送462名因暴雪滞留的群众;2020年2月3日遭遇大雪封山,护送两名独龙族妇女转诊贡山县人民医院,成功脱离生命危险;2020年春节,护送500余名群众穿越风雪回家过年;2022年2月10日,历时8个多小时成功救援41辆车120人;2022年4月2日凌晨1时许,独龙江乡公路养护站附近突发泥石流自然灾害,造成3人死亡、3人失联、部分房屋被掩埋。中队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李俊华带领的中队积极参与救援,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交通管控、疏散工作。
自疫情发生以来,李俊华和中队成员与防疫部门成立党员先锋岗,驻守在疫情一线,坚守检查过往车辆,累计达到2000余辆车,9500余人次,受到了上级的嘉奖,同时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独龙江交警中队进驻独龙江以来,以爱民、为民、利民的情怀,将公安事业融入到群众生产生活中,扎根在祖国边境,多年的辛勤付出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肯定,先进事迹被国内各大媒体争相报道,以独龙江交警中队为题材的微电影《独龙江交警中队》在国内外获得多个奖项。2015年11月,独龙江交警中队被云南省公安厅授予“云南省第二届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称号;2015年11月,被云南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一次;2017年5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2018年12月,被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授予“云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2020年2月,被云南省公安厅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21年1月,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一次;2022年5月,在全国公安系统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独龙江中队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2022年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独龙族群众的贴心人
李俊华作为独龙族交通管理者,耐心是他的特长,动之情,晓之理是他的工作态度。结合公安“放管服”工作,在中队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工作中,在送证下乡、送教下乡的基础上,在乡党委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的大力支持下,李俊华和中队成员主动联系第三方开展送检下乡,协调保险、银行部门设立代办点,将交通违法窗口及车驾管业务下放到中队,实现“少跑路,一次办”,真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共办理车驾管业务1000余笔业务。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他把群众的事看成自己的事。2022年7月的一天,李俊华在值班看到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焦急走进中队,在给老人家倒了一杯茶询问后得知:老人不知道如何取钱?李俊华陪同老人到信用社试了几次密码也不行,在说明情况后,用老人的身份证重新设置了密码,李俊华又耐心地教授老人如何取钱,在李俊华的指导下,老人学会了如何操作。除此之外,他还竭尽全力帮助困难群众,在得知孔当村委会困难党员孔志强的儿子孔汉军在自家厨房癫痫发作,导致双下肢意外烧伤,家里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后,李俊华立即组织中队成员进行爱心募捐,并将募捐到款项交由孔当村委会党总支代为转达。在了解到献九当村委会迪兰小组高龄党员龙建华夫妇无人照顾,李俊华便组织中队成员到老人家中义务打扫卫生,并送去温馨礼品。
8年来,李俊华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坚持原则、严格执法的言行不仅在交警中成为榜样,同时也感染了许多违法者和群众。在执勤执法中遇到群众交通违法,他耐心细致向交通违法者讲解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危害及后果,一些群众不理解、无法理解的李俊华就用民族语言以案释法进行劝说和引导。在办案中,他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努力做到每一起案件对当事人都做到公平、公正,使当事人双方都对案件的处理非常满意,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李俊华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面对困难,特别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权益时,有迎难而上的勇气和勇往直前的决心。通过与中队成员的共同努力,出色地完成了各类交通管理工作。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率先垂范、带头工作,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忠于职守、顽强拼搏、一心为民、甘于奉献”一直是独龙江交警中队精神,也是李俊华的工作态度,在荣誉面前他没有孤傲,在困难面前他勇往直前,为了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和人生信条,李俊华还在理想的路上忙碌奔走,初心不变、热情不减、服务不止,他让身上的警服和警徽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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