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洲红,女,汉族,37岁,中共党员,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从检十二年来,她严谨务实、勤奋进取,以“求极致”的精神办理案件、为民司法。曾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云南省十佳公诉人”“红河州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入选“全国普通犯罪检察人才库”“云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撰写的多篇调研论文和分析报告得到上级的肯定和采用。
案件办理中勇挑重担的“铁娘子”
作为一名刑事检察人,她始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徇私情、不枉不纵,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参加工作以来,她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办理了500多件刑事案件,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和法律监督效果。
在办理熊某某故意伤害案时,她发现熊某某关于打击方式的供述与被害人的伤情不能印证,已怀有6个多月身孕的她毅然决定深入案发现场进一步分析确认案件事实,她强忍晕车加孕吐的痛苦,历经5个多小时的崎岖山路,到达案发现场一一复核分析,确保了案件的办理质效。
作为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她勇挑重担,积极作为,认真组织、指导全州刑事检察部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建设平安红河、法治红河作出积极努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带头办理在全州具有重大影响的系列涉黑专案,她与专案组同事审查卷宗1000余册,形成2000余页,15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发出证据补充清单200余条,补充案件卷宗300余册。作为本案第一公诉人,她讯问有力、出示证据有条不紊、应对被告人及辩护律师的意见有理有据,出庭意见被法院采纳,让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此外,为贯彻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要求,她认真指导全州刑事检察部门办理涉黑恶案件,亲自审核把关案件,参与研究讨论涉黑恶案件100余次。
在疫情防控期间,她加强工作指导和调查研究,在边境三县刑检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她积极向领导汇报,充分运用异地调用检察人员机制,制定《全州检察机关强边固防办案专班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办案专班助力边境三县检察院办理跨境违法犯罪案件,在疫情防控和边境治理工作中依法能动履职。同时,她带领本部门人员认真总结、挖掘典型案例并报上级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公开发布的首批《云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中,红河州检察机关办理的典型案例占四分之三。
2023年5月,白洲红因工作表现突出,被红河州委、州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荣誉的背后,是她业精于勤,勤学苦练的结果;是她挑灯办案,默默无闻的付出;是她不畏权势,正直勇敢的对决。在她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节假日的概念早已远去,记不清有多少个夜晚和节假日,都是一盏盏孤灯、一撂撂卷宗陪她度过。但无论多苦多累,她都没有半点怨言,总是保持着铁一般的信念与火一样的热情。
传帮带中毫无保留的“铁师傅”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白洲红深知,在检察工作中要游刃有余,应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将学习和总结当成一种习惯,一种积累。参加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成为一名全国优秀公诉人是她一直以来的梦想。在产假期间,当她得知即将举办全州、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后,她便迅速调整状态,全身心备赛,她克服工作、学习与照顾幼儿的矛盾,每天坚持学习和训练15小时以上,就这样一步一个脚印,一天一点进步,她经过不懈努力,以云南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第一名的佳绩冲入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最终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
取得骄人的成绩后,她没有一丝骄傲和懈怠,她认为“优秀公诉人”的称号只能证明你的办案能力得到了大家的肯定,但干好检察工作才是根本,做到司法为民才是本事,也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优秀公诉人”。
她立足全国检察业务人才的优势,将组织赋予的荣誉转化为传帮带的职责使命,积极践行“一支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香满园”的理念,用心用情做好传帮带工作,领衔打造红河州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孵化器”,经常下沉基层开展办案指导、业务培训,
主动担负起培养优秀公诉人的担子。先后组织了红河州检察机关2023年刑事检察业务竞赛及云南省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赛前集训,在全州刑事检察部门掀起“大学习、大讨论、大比拼”的热潮。经过精心的组织筹备,红河州检察机关在2023年云南省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荣获“优秀组织奖”,4名干警分别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优秀公诉人”“优秀论辩奖”等荣誉称号。
竞赛结束后,她及时组织本次参加竞赛的干警进行总结,在总结会议上,荣获2023年云南省刑事检察业务竞赛“十佳公诉人”的石屏县法院干警发自肺腑地对她表示感谢,他说,“白洲红是工作中的优秀领导,办案中的领航头雁,竞赛中的人生导师,没有她的悉心指导和加油鼓劲,就没有我今天的成绩”!
司法为民中笃行实干的“铁朋友”
将天理、国法、人情融入办案,让案件不再冰冷,社会矛盾都被修复——这是白洲红从检的初心、办案的要求。她认为办案工作不仅是伏在案头,钻进案件里,更要深入案发地,当事人所在地,了解清楚全案全貌。因此,她经常性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轻伤害调解协议,从根源上消除矛盾和隐患。她多次组织申诉人杨某某及被申诉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在了解到杨某某因受伤不能工作后,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帮助其争取司法救助金,申请公益性岗位,为杨某某解决法律问题的同时,也解决生活燃眉之急,杨某某十分感动,特意到她办公室表示感谢并送上锦旗。
她在办理一起轻伤害不起诉的申诉案件时,因涉案纠纷历时较长,当事人双方已上年纪,于是她决定带案下访。此前,涉案当事人双方曾因土地纠纷,经常争吵扯打,相互唾骂,积怨颇深。她与当事人见面后,先从关心老人开始,与他们嘘寒问暖拉家常,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她又苦口婆心释法说理,一一解答当事人的疑问,消除顾虑,经过反复沟通,申诉人表示理解并支持此前的处理决定。但她没有就此“案结事了”,经常做群众工作的她十分清楚,如果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迟早还会引发新的矛盾。在细雨绵绵,道路泥泞的田间,她顾不上打伞,与相关部门一起商量解决问题方案,带涉案当事人寻求解决办法,辗转2个多小时,看完五块地后,她的黑色皮鞋已经变成了“黄色”。但值得欣慰的是,在她的劝说下,当事人双方同意了她提出的通过置换土地解决问题的方案,多年的积怨就此化解,双方握手言和。此刻,白洲红心里沉重的石头终于放下了,沾满了泥土的脚步却十分轻盈,当事人双方朝她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白州红最大的感触就是,“作为一名检察官,办理的不仅是案件,还是别人的人生。只有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当朋友,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和‘追求极致’的精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才能无愧于胸前的检徽,配得上人民检察官的称号”。
刑法所载有限,而天下之情无穷。刑检人的生命刻度上,案件源源不断,每起案件的办理都是一次锻造心智的艰难历程,也是守护民生民利的生动实践。白洲红始终把对人民群众的情感融入案件办理中,以无私奉献的精神和精湛的办案能力惩恶扬善、守护正义,在建设平安红河的道路上绽放萤火之光,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全力以赴。
(责任编辑:孟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