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朝恒:男,汉族,198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他长年坚守在刑事审判一线,承办了许多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他不但要参加全州各类黑恶案件的讨论、会商工作,还参与、承办了“4.29”“8.06”“7.09”等重大黑恶案件的审判工作。有时连续几天只休息三四个小时,甚至都不回家,困了就在办公室小憩片刻。同时,他还协助庭长做好庭室的日常管理及打击跨境违法犯罪、禁毒、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因工作突出,2022年,他所在的刑三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他承办的一件刑事案件的判决书荣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刑事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裁判文书类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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