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楚雄州各级政法机关积极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把法律服务带到基层,多维度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宣传活动。

争当普法“小蜜蜂”
8月25日,楚雄州检察院干警到富民社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入户普法宣传活动。干警利用LED屏、电子标语屏、张贴宣传海报、拉横幅等载体和阵地开展氛围营造,向居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上门入户宣传、讲解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鼓励大家积极踊跃检举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向群众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通过“以案释法”揭露该类案件的犯罪手段和严重危害,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法治对话,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南华县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宣传,确保宣传内容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法治宣传有阵地。通过在杨方村法治文化宣传广场以粘贴海报、发放宣传小手册等方式扩大在群众间的知晓率、影响力,进一步形成干群一心的良好局面。信息推送讲实效。实时将南华政法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解读》《一张图看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钟政声:全社会要深入宣传贯彻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等新媒体信息转发至党员群、村民小组长群、户长群等,线上宣传普及群众达6000余人次。

支起普法“小摊位”
永仁县检察院干警来到挂包联系的宜就镇老怀哨村,以“敲门入户”“送法上门”的方式,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结合办理案件,以案说法,重点向群众讲解黑恶势力的基本特征、常见作案手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并结合酒驾醉驾、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等,阐释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引导群众要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邻里纠纷,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要落实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并向群众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儿童防性侵手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等相关宣传资料,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当好群众的法律顾问。
姚安县检察院到梅葛广场支起《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小摊位”。通过悬挂标语、发放手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向群众详细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相关规定,深化群众的认识与理解。

讲好普法“小讲座”
近日,楚雄州检察院检察官将《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小讲座”搬到富民社区下村村委会。检察官结合典型案例详细介绍有组织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手段及危害后果,现场解答大家提出的问题,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主动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进一步营造社会公众共同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法治氛围。
南华县雨露乡进行集中统一专题学,在干部职工会上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专题学习,同时要求全体干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自媒体平台进一步加深学习。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织村干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学习讲座,重点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亮点及适用范围,提高村干部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知和理解。(楚雄州检察院 永仁县检察院 南华县委政法委 姚安县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