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法院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3-08-23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8月1日,云南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自8月1日开始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昆明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法治环境,有效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

昆明中院

8月17日,昆明中院刑一庭法官到东川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活动。宣讲中,法官以“依法扫黑除恶·守护平安昆明”为题,从《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和过程、立法意义、条文重点、具体法条的理解与适用等多个方面,结合近年来昆明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中积累总结的经验做法,以及真实鲜活的案例所反映的常见问题,对打击有组织犯罪工作进行了宣讲。

石林法院

8月16日,石林法院组织干警到双龙广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现场宣传。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折页、设置法律咨询台、现场讲解法律知识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本次活动发放宣传折页200余份,普法纪念袋200余个,受教育群众300余人。

盘龙法院

8月18日,盘龙法院联合盘龙检察院、青云街道办事处走进社区,多措并举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普法宣传员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在场居民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中的重点内容,告知大家具体的举报方式,增强大家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信任感和安全感,夯实有效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的群众基础。

活动现场,盘龙法院联合盘龙检察院、街道(社区)共同聘用具有法律知识背景并热心服务群众的居民,为其颁发普法志愿者证书,鼓励志愿者们采取“定点+走访”“线上+线下”“常规+定制”等服务方式,贴近群众、走进群众,了解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

官渡法院

8月18日,市级宣讲团成员、官渡法院刑庭庭长到盘龙区、嵩明县政府相关部门及街道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系列宣讲活动。宣讲中,法官从立法背景,反有组织犯罪的工作原则、法律适用、各部门职能分工及工作机制等方面,深刻阐述学习掌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同时,结合昆明市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深度剖析讲解了有组织犯罪的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认定等,让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变得浅显易懂。(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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