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一周年之际,为全面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浓厚氛围,推动自然资源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巩固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成果,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全国首个“生态日”,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及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丘北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日活动主题和《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法典》《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等内容,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及自然资源有关法律知识,积极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本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条,现场答疑群众咨询20余人次。
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的意义和适用范围,在引导当地群众养成自觉守法意识,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等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金文辉 丘北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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