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是云南省《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月。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紧紧围绕集中宣传月主题,“三举措”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用活“线上”普法平台。充分利用“平安昌宁”“昌宁普法”“昌宁警方”等微信公众号等普法平台,刊载《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背景、重大意义、条文内容,形成《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浓厚氛围。
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在全县2023年基层普法骨干暨人民调解员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中,对全县13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及124个村(社区)普法骨干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普法骨干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用好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各乡镇充分利用集镇街天及“火把节”等节日开展宣传,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彩页等形式向过往市民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详细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内容和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同时,还鼓励大家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增强广大群众运用法律的武器与有组织犯罪作斗争的信心,营造了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下步工作中,昌宁县将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特点、内容以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效,组织发动全社会力量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律战,积极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昌宁建设。(昌宁县委政法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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