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恶意逃避执行 云南法院一直在行动

时间:2023-08-10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达成调解协议或法院判决后,不少被执行人却耍起了“小聪明”,搞拖延、玩消失……打击恶意逃避执行,云南法院一直在行动!

达成和解就能高枕无忧?最终被拘

2022年5月,彭某从一公司转包钢筋制作劳务,又将该劳务转包给曾某兵等人实施制作。曾某兵在制作钢筋劳务过程中受伤。曲靖市师宗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师宗县法院”)经审理认定彭某在本案中存在过错,判决彭某承担赔偿责任73427.89元。

判决生效后,彭某未履行判决确定义务,曾某兵向师宗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师宗县法院依法冻结了彭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内的全部款项,彭某见“情况不妙”,主动与申请人曾某兵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谁知达成和解协议后,彭某竟然把法律规定的和解权利作为拖延履行的借口。

彭某以为执行法官不会再过问他的案件,他可以“高枕无忧”了。因彭某的不诚信行为,2023年7月17日,师宗县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目前,彭某已履行了部分案款。

欠债不还?异地协助也要抓

李某某与丁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姚安县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丁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丁某某,但丁某某却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7月13日,执行干警得到线索:丁某某在元谋县某酒店。于是,姚安县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即向元谋县人民法院发出异地协助执行请求,元谋县法院收到协助执行请求后第一时间将丁某某依法传唤至元谋县法院执行局。

执行干警驱车赶到元谋县法院后立即对丁某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但丁某某仍拒绝履行。执行干警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依法对被执行人丁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于当日将丁某某移交至拘留所。

“执行+普法”,这次行动一举多得

近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盈江县法院”)判令被执行人邵某某、冯某某在规定期限内将涉案标的物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使用,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张贴搬离和强制腾退公告等,但被执行人仍拒不主动履行义务。最终,盈江县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小组干部和群众的全程见证和监督下,强制执行工作得以顺利完成。此次执行活动不仅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更是给现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拘留15天

近日,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人民法院连续三天对6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以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名失信被执行人涉及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等案件,经法院主持调解后,其中多名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然而,这些被执行人打着和解的幌子,却做着赖账的行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因此申请执行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面对法官的耐心解释和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他们仍不为所动。最终,6名被执行人分别被处以司法拘留15天。2名被执行人在强制拘留的威严下,于次日履行了大部分给付义务,被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

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任何个人和集体都应当诚实守信、遵守法律。否则,就必须为不守信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云南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善用尽用各种执行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对拒绝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老赖”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措施,努力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云南高院综合编辑部整合)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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