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与起因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单位,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等职责,是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司法所人员队伍主要由政法专项编制的公务员和司法所辅助人员构成,普遍存在司法所辅助人员来源不一致、管理不统一、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司法所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人少事多、人员流动性大已成为制约司法所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
今年年初,司法部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统一规范司法所辅助人员,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湛江市是广东省试点城市之一。
二、做法与经过
湛江市司法局深刻认识到,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有助于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力量配置,提升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进湛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湛江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谋划
今年年初,湛江市司法局接到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任务后,高度重视,高位谋划,第一时间向市委书记刘红兵,市长曾进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元,副市长黄益斌等市领导汇报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相关工作指示精神,争取并获得了市领导的大力支持。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开展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工作的有力举措,指定业务骨干组成写作小组草拟司法协理员制度有关文件。加强与市财政、人社、民政等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就开展该工作进行密切沟通协调,形成通力合作。
(二)迅速部署,统筹一体推进
2月24日,湛江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工作精神,并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工作进行安排。会议强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突出担当作为,强化政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作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推动湛江市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为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提供湛江样本。2月28日,制定印发《湛江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司法协理员制度专项领导小组,颜战克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专项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县(市、区)司法局扎实完成工作。之后,10个县(市、区)司法局对应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3月20日,省司法厅在佛山市召开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调研座谈会,湛江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得到省司法厅肯定,并进行交流发言。
(三)积极作为,强化顶层设计
湛江市司法局经过反复调研论证,于2月份谋划并起草了《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了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意见,3月2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报市委审批,于3月30日在全省率先以市“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通知》,规定了司法协理员职责、队伍发展规划、人员聘用管理、人员待遇保障和制度实施保障五部分内容,规范统一基层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管理,开启了湛江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四)加强指导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5月8日至11日,湛江市司法局调研督导组先后到10个县(市、区)的司法所调研指导,查看相关工作台账,组织召开座谈会,掌握了解各县(市、区)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进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对该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6月5日,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全市361名司法协理员进行首期业务培训,就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进行授课,全面提高司法协理员队伍的业务水平。这次培训标志着全市司法协理员从队伍建立、规范管理、业务提升等方面迈上新征程。
(五)严抓落实,推动见行见效
湛江市司法局指导各县(市、区)严格落实《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通知》,县(市、区)相继出台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实施方案、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推动司法协理员制度工作见行见效。5月12日,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办公室、坡头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坡头区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广东省第一个县级司法协理员制度实施方案出台。 《实施方案》将司法协理员岗位设置实现坡头区司法行政系统全覆盖,全区目前设置30个司法协理员岗位,其中,局机关9个、司法所21个司法协理员岗位。《实施方案》对司法协理员招聘条件及程序、岗位空缺补招、工资待遇随上级政策调整等方面有具体规定。《实施方案》要求,每年度坡头区司法局根据坡头区编外人员有关考核办法,开展司法协理员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司法协理员,享受年终一次性发放鼓励金等,并将全区司法协理员的工资待遇、鼓励金等费用纳入区财政预算。6月12日,该区还出台了《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对司法协理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用与解聘、培训与考核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目前,其他县(市、区)也正抓紧完善出台相关政策规定。
三、成效与反响
目前,湛江市已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原有的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已整合为司法协理员,共有司法协理员361名,经费保障到位,该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因此受到司法部的关注,6月13日司法部调研组对湛江市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进行实地调研,赞扬湛江市试点工作扎实有成效。
6月21日司法部印发通知,定于7月3日至7月5日在雄安新区举办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培训班,各省(区、市)司法厅分管厅长、促进法治处处长、副省级城市司法局促进法治处处长、司法部对口支援地区司法局负责同志共计130人参加培训。6月26日司法部专门发出通知,指定湛江市司法局负责同志参加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培训班。7月3日,在培训班举办期间,司法部召开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座谈会,司法部左力副部长主持会议,广东、山西、浙江、江西、云南、宁夏等6个省(自治区)司法厅分享交流试点工作经验,湛江市司法局作为全国唯一的地级市代表在座谈会上介绍经验,颜战克局长从“及时传达部署,突出一个‘快’字”“坚决贯彻执行,突出一个‘实’字”“坚持统筹协调,突出一个‘谋’字”三个方面介绍了湛江市的经验和做法,受到左力副部长及全国各地与会领导的好评,左力副部长表扬湛江市司法局“讲得非常好,干得非常好!”座谈会结束后,山东、云南等省司法厅领导纷纷表示,期待近期到湛江市学习交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经验。
四、探讨与评论
湛江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指导县(市、区)司法局规范统一管理司法协理员,充分发挥司法协理员在依法治理、调解调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工作中的作用,积极助力湛江市法治政府建设!
(责任编辑: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