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永仁县:“补植复绿”织牢司法“责任网 ”

时间:2023-07-19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司法作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理念,“爱绿、护绿、植绿”,为打造绿色永仁、生态永仁和美丽永仁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阵地+保护”,助力生态建设

树牢以人民为中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的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积极担当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点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优势,挂牌成立金沙江流域水生态保护巡回审判点,以优质的法律服务保护金沙江流域的水生态环境。

秉承“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的司法理念,贴近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实际司法需求,以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为动力,依靠县委、县政府推动生态环境资源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在方山游客接待中心揭牌成立了方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法律服务点,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法律服务点司法审判、生态恢复、公众参与、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等一体化的法律服务职能,着力打造贴近群众、保护环境、服务发展的生态文明司法阵地。自挂牌以来永仁县人民法院办理涉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大幅下降,同比降低100%。

“合作+宣传”,加强河湖治理

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组织全院干警志愿参与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对河道漂浮物、沿岸白色垃圾、废弃生产生活用品等进行集中清理,有效改善水环境及沿岸环境;进行河道巡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引导,提升河道两岸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带动两岸群众自觉做守护绿水青山的参与者和捍卫者,共计组织干警下沉网格开展工作636人次,全方位加强河湖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沿金沙江调查永兴乡河段沿江居民生产生活、水资源环境、航行安全、污染治理等涉及生态司法保护的情况,在永仁县人民法院带动下,永兴拉姑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共同守护金沙江流域水生态资源环境,金沙江流域水生态资源环境保护见行见效。

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治宣传活动覆盖到金沙江河畔的永兴傣族乡拉姑村,以“共建生态文明 拥抱碧水蓝天”为主题,就中国当前有关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水生态资源保护的重要性等内容现场普法。截至目前,永仁县人民法院已开展摆摊送法9次,巡回开庭8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讲6次,受众2000余人。

“司法+修复”,推动持续发展

近年来,永仁县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到每一次植树活动中,共计组织义务植树20余回260人次。截至目前,永仁县人民法院与全县人民共同完成城市面山造林达5500亩、封山育林2万亩、退化林修复5.5万亩、适地造林5600亩、人工造乔木林1.07万亩。

7月13日,永仁县开展2023年“绿美永仁、义务植树周”造林绿化活动,活动共规划面积100亩,植树5000株,种植树种为湿伽松、清香木。永仁县人民法院13名干警在党组书记、院长林宏的带领下参与了此次植树活动,栽植、覆土、扶苗、铲土、踩实、提桶浇水,每一个过程都一丝不苟,期待昔日的荒山蜕变成金山银山。(永仁县人民法院 楚雄州委政法委供稿)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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