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蒙自市司法局推行“三强三稳”工作法提升社区矫正成效

时间:2023-07-19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今年以来,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实施办法》及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执行红河州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意见,以“三强三稳”工作法继续提升社区矫正成效。

强法治稳大局。坚决捍卫法律权威,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守护稳定大局。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将社区矫正对象纳为普法重点,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文化程度及性格特点,将其进行分组,特别是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在集中教育学习时,既上“大课”也补“小课”,既学习通用的法律知识,又有针对性地进行补课,使社区矫正对象真正在学习中获益,成为知法守法的公民。

强管理稳重心。严格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在每月学习、日常生活、务农务工等方面依法规范管理,依托省级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在矫通”小程序及手机通讯,做到无一人脱管,无一日漏管。按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管理。同时,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将最新的管理方法和模式融入到工作中,使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强帮扶稳信心。按要求对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定期走访,必要时将走访范围拓展到亲友中,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状态进行评估,出现较大变动则及时修改矫正方案,确保矫正措施符合实际、有操作性。同时,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其他有必要的对象定期进行心理辅导,使其能够更好地融入学校和社会。目前在册矫正对象无因脱管漏管发生重新违法犯罪情形,为修复社区矫正对象与社会关系,早日回归社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蒙自市司法局供稿)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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