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普法工作中矛盾纠纷发现不及时、防控不精准、针对性不强和成效不明显等问题,云南省文山州开展普法重点对象“大走访”,对重点普法对象开展“一对一”疏导和普法宣传,有效消除问题隐患,实现专项普法与基层社会治理有效融合。
确定走访对象,让普法重点对象更精准
明确6类重点人群摸排范围,精准锁定普法重点对象。
外出务工人员突出夫妻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留守的家庭;夫妻双方外出务工,未在同一地、同一企业务工的家庭;男方务工收入偏低、性格内向、孤僻、爱喝酒等多因素交织的家庭;低收入群体中,夫妻关系不融洽的家庭。
学生群体重点关注有失学、辍学倾向、早恋情形的学生;有不良行为,曾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以上的学生;与校外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密切的学生;发生校园欺凌行为、聚众斗殴情形的学生。
特殊群体突出精神障碍群体(包括疑似精神障碍者)的监护人;重点人员群体突出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信访重点人、生活失意人员、心态失衡人员、行为失常人员和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及其家属;边境地区重点人群突出“四黑”(黑出租、黑摩的、黑导游、黑摆渡)人员、跨境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三非”人员及其家属,跨境违法犯罪现象较为突出的村寨村民。
落实走访主体,让普法责任更具体
由省、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形成普法责任共同体,整体融入到普法工作中。落实属地责任,以乡镇(街道)为主体,以村(社区)为单元,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乡镇(街道)挂村干部、派出所民辅警、司法所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对一”“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的要求结对到每一个重点普法对象,每季度开展走访谈话不少于1次,实时掌握重点普法对象思想动态。省、州专项普法工作队员结合每轮下沉开展工作的要求,与重点普法对象见面进行谈话提醒;“千个单位包万村”普法挂钩部门下沉工作期间,普法攻坚小分队与重点普法对象见面谈话提醒。
明确走访形式,让普法效果更显著
针对长期在家的人员,采取进村入户“面对面”的方式开展走访。针对长期外出人员,采取电话、微信、视频见面等多种方式开展走访。通过和普法重点对象见面,当面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矛盾纠纷情况、存在的困难、法律诉求等,帮助“解心结、消怨气”,有针对性地做好普法宣传和心理疏导。对走访情况做好研判,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和隐患性的重点对象,开展“一对一”帮教,并及时报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组织派出所、司法所人员开展疏导、帮扶或见面提醒,切实管住重点人、重点事,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整改,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跟踪走访实效,让普法机制更健全
党委政法委、普法办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实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乡镇(街道)完善工作台账,做到动态更新,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工作落实。党委、政府加强工作督导,对摸排不精准、走访不到位等责任落实不力、命案问题突出的地方,适时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形式进行督促推动;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命案防控成效明显,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的地方,进行通报表扬。
截至目前,州、县(市)处级领导挂钩乡镇(街道)123人,下沉乡镇(街道)督导工作377次,省级专项普法工作队下沉县(市)开展工作3次、州级专项普法工作队下沉县(市)开展工作63次、县(市)专项普法工作队下沉乡镇(街道)开展工作696次,挂包单位下沉开展工作4249次,“法治村长”开展普法工作1404次。梳理排查重点普法对象41814人,开展“一对一”走访47334人次。排查化解普通矛盾纠纷6043件、婚恋纠纷991件,消除命案风险隐患18个。(文山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办公室 文山州委政法委供稿)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