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蚌埠市各部门不断发展壮大矛盾纠纷调解队伍、丰富调解形式,积极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但基层的实际情况是矛盾纠纷调解部门多但设置分散,调解人员多但专业队伍少,各调解部门基本上各自为政、各管各事,信息不对称,缺乏配合,合力不足,群众遇到矛盾纠纷需要多头跑,初信初访化解效果不明显,满意度低,矛盾上行风险高。为解决这一问题,2022年11月,市委平安办、市信联办联合印发《关于建设“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信访超市)的意见(试行)》(蚌平安办〔2022〕24号),决定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整合乡镇(街道)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场所和力量,建设“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信访超市)(以下简称信访超市),对人民群众有关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和信访事项“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信访不上行”。
截至2023年5月,全市75个乡镇(街道),已建成信访超市74个,其他按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建成。各信访超市共整合常驻专兼职调解人员356名,公开专兼职调解人员900名,公开法律援助人员239名,公开心理服务人员90名。现场受理登记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3118件,化解复杂矛盾纠纷364件,化解积案114件。
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各部门通过综治9+X信息系统上报矛盾纠纷10555条,同比增长13%,环比增长27.9%,化解率98.4%。信访总量、群众致省级以上信访量同比分别下降38.72%、44.41%。初步呈现基层排查化解矛盾总量增多,信访上行总量减少趋势,多元化解能力、调解效率、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一、整合调解资源,一门办理诉求。
按照便民利民、能整尽整原则,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整合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室、信访接待中心、专业性调解室等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事项化解场所。规范设置综合服务大厅、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分析研判室等,服务大厅设置“受理登记、法律服务、综合调处”等窗口,统一使用“综治中心受理事项登记本”受理登记本辖区群众来信来电反映、主动排查发现、村(社区)上报以及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委托转办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并录入“综治9+X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张表”信息化平台。对可以现场办结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现场办结;无法现场办结的,由乡镇(街道)带班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转办至相关部门限期办理。对非乡镇(街道)事权范围内的矛盾纠纷上报至县(区)有关职能部门,并指定专人帮助办理。实现群众反映问题只进“一扇门”,解决问题“一站式”。现实不具备整合条件的部门,通过信息化系统远程入驻。
二、统筹调解人员,多元调解集成。
信访超市统筹调度乡镇(街道)线上线下人民调解(警民联调)、行政调解、专业性调解、“微法庭”、“一村一法律顾问”等调解力量,鼓励吸纳专业能力强、群众威望高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专家学者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事项化解工作。县(区)综治中心从县(区)各职能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综治调解人员专家库”,信访超市根据需要,进行政策咨询或邀请参与调解。目前,蚌埠市75个乡镇现已整合统筹调解组织765个、专兼职调解员1685名、法律援助人员320名。对情况较为复杂矛盾,信访超市综合安排调解人员,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进行多元调解。对可能上行的矛盾纠纷,及时发挥“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作用,由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或值班领导召集联席会议,进行综合研判、明确责任单位和包案领导,制定化解方案和工作预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人稳当地。
三、强化跟踪问效,提高调解质量。
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每天查看“综治中心受理事项登记本”和信息平台,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各种矛盾的受理情况、重点矛盾的调处情况,及时督办调解进展缓慢事项,争取当天矛盾纠纷当天基本能够得到化解。对已调解完成毕的事项,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矛盾双方当事人对纠纷处理的满意度,特别是对转办至相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途径化解的事项,加大回访频次,对群众不满意的事项,进行督办整改,直至群众满意才可进行结案。
四、优化贴心服务,提升群众满意。
一是“点单”服务。乡镇(街道)主动公开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人员信息,群众可自主挑选信任的人员进行调解和援助。二是“预约”服务。群众对乡镇(街道)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预约上级部门现场或通过视联网系统连线上级部门,进行远程接访和调解。三是“派单”服务。对群众来访反映当场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在工作中发现的“纠纷苗头”,“派单”指定人员上门办理并全程跟踪督办。四是“帮办”服务。对乡镇(街道)事权范围外和引导至仲裁、诉讼途径解决的事项指定帮办人,为当事人提供政策咨询、进展反馈、心理和法律等服务。
五、健全工作制度,保障运转高效。
一是人员管理制度。入驻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工作由信访超市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业务工作接受原单位指导。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日常在信访超市办公。二是领导带班制度。乡镇(街道)工作日每天安排1名领导班子成员在信访超市带班,并为当日接待工作第一责任人。三是联席会议制度。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每两周召集1次日常会议,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检察室等机构和相关矛盾纠纷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研判本辖区矛盾纠纷形势,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置复杂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重大事项,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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