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连获优秀等次!云南普洱市公安局擦亮“警察蓝” 维护“生态绿”

时间:2023-06-12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近几年来,普洱市公安局坚决扛起保护河湖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在构建完善责任体系、创新工作措施、强化督导落实和党建业务融合上下功夫,全面深化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从“见行动”到“见成效”、从“见行动”到“上台阶”的转变。

坚持党建带队建,深化党建业务融合一体发展

建强参谋服务智慧大脑。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紧紧围绕服务、落实上级和市局党委决策部署、公安中心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党管一切,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牢牢把握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落实,积极谋划全新发展、履行全新职责、锻造全新队伍,落实党建带动队建促业务发展,发挥好党委工作的“服务员”、党建工作的“战斗员”、基层工作的“联络员”作用。

积极创新党建活动形式。改造党员活动室,建设党风廉政文化墙,丰富党建书籍,探索创新党员活动形式,对照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不断提升和巩固党建工作水平,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丰富党建活动形式,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清廉机关”建设、“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重点任务,制定并落实“民生实事计划”,积极开展每月“党员之星”评选等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以“党建+河湖长+警长”宣传为重点,开展“保护水生态、治理水环境、防治水污染”等多种主题党日活动,将支部建设拉到沿岸、放到河边、摆到现场,实现业务与党建互融互进、产学思研一体化,争做生态安全屏障的忠诚卫士。

激发队伍战斗活力。紧紧围绕水务工作、库区管理、综合治理、打击水上违法犯罪的经验总结,以更加宽广和融合的视角,努力争创以“警察蓝+生态绿”为主题的“一警一品牌、一支部一品牌”建设,不断激发队伍的内生动力、战斗活力、执行能力,“警察蓝”在维护“生态绿”的时代大潮中不断绽放青春风采,着力打造“生态警务”护航绿色低碳发展。

高站位推动,全面构建治水责任体系

主要领导带头推动。普洱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部署要求抓落实,成立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主要领导担任四个河(湖)长,党委委员挂包联治,全面履行河(湖)长制工作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四年来,普洱市局主要领导及党委成员带头开展巡河 20余次,发现和整改问题20余个,带头“真巡河、巡真河”。今年以来,普洱市局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巡河3次,召开现场办公会议3次,发现和整改问题5个。

构建四级工作体系。积极探索、率先在全省公安机关构建起河(湖)警长四级组织责任体系,对河湖实行分级分段管护。目前,全市公安机关设立市级河湖总警长1人、市级河湖警长10人、县(区)级河湖警长10人、乡(镇)级河湖警长108人,清单化明确压实各级河湖警长的职责分工和具体责任,纵深推进全市“河湖警长制”工作。

完善工作体系。市局河长办结合实际,逐年制定下发河(湖)警长工作要点和巡河(湖)工作计划、“河湖长+警长协作机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河(湖)警长制重点工作推进评价实施方案等,将河(湖)警长制工作纳入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内容,将落实情况纳入全市公安机关年终考核来抓,全面构建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纵横贯通、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长+警长管理机制。

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建立联防联治警务合作机制,统筹警务资源力量,形成“治水”执法保障格局,对重点内河水域河流(段)治安防控工作逐一明确责任,压实责任、强化重点区域的治安防控。同时,建立九项协作工作机制、畅通配合渠道,切实打造警政合力、警民合心的“治水共同体”。

创新机制措施,打造联勤共治水域联盟

联合巡查巡防形成共治。主动加强与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水上治安综合治理责任链条,通过创新联勤工作措施,联合开展水域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打造联勤共治水域联盟。四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各级河(湖)警长共召开联席会议300余次,联合整治370余次,开展巡河巡查5500余次,出动车辆1500余辆,出动警力5700余人,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290余次,累计清理河道计42公里,清理垃圾45吨。今年以来,长开展巡河巡查670余次,出动车辆640余辆,出动警力2500余人。

坚持一河(湖)一策实施精准整治。市局河长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制定“一河(湖)一策”,建立健全督察考核机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深入开展“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河道非法采砂清理整治行动、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四年来,与各县(区)、乡镇河长办及河湖保护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整治370余次,发现整改问题350余个。今年以来,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110余次,清理河道21公里、垃圾4.8余吨;与各县(区)、乡镇河长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整治170余次,发现整改问题100余个。

聚焦主业在“打”字上加力度。紧紧围绕重大安保任务主线,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江河流域生态环境,推动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今年以来,全市破获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缴获非法开采河砂2000m3、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

紧盯责任措施任务,定期督导通报跟进落实

坚持月提醒月通报。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强督导检查,坚持每月对县(区)河湖警长工作实行清单式一通报和一提醒。

明察与暗访结合促整改。市局领导带头定期不定期对挂包河湖进行督导检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四年来,市局30次通过暗访形式实地进行巡查工作。

强化宣传发动引导群防治水。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法治进乡村”“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为载体,组织警力深入基层一线、村组,广泛动员周边群众参与河湖治理和保护,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四年来,全市开展宣传活动230余次、出动警力1140余人,发放宣资料4.3万份,接受群众咨询5900余人次,新增建立河湖警长制公示牌190余块。(普洱市委政法委供稿)

(责任编辑:黄俊飞)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