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5日《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增加了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规定,为促进繁简分流,及时高效处理违法行为,节约有限警力,破解公安机关行政案件案多人少的困局,楚雄州公安局不等不靠、先行先试,探索出一条“警力无增长工作效益大提升”的新路子,率先面向全州公安机关推出“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通过优化办案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案效率,达到了减轻行政案件办案压力,提升办案效率的工作目标。
一、提前谋划、精心培训
为实现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楚雄州公安局党委充分认识到推行行政案件快速机制对于优化办案程序、减轻基层执法压力的重大意义,多次对如何繁简分流并保障办案质量进行专题研究,对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先行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完善。2020年3月27日,楚雄州公安局制定下发《楚雄州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规定(试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流程图》和相关的规范法律文书,第一时间组建教官团队下沉到10县(市)公安局开展专题培训,为推广应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深入调研、制定规范
为了让顶层设计更加贴近实际,局领导带领法制支队相关民警多次深入基层,听取一线办案民警的切身感受和想法,制定出台了《楚雄州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规定(试行)》;多次与楚雄州人民法院、州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进行沟通探讨,结合全州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程序规定的《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权利义务告知书》、《违法嫌疑人询问查证相关信息登记表》、《自行书写的材料》、《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告知书》、《授权委托书》、填充式《检查笔录》等文书,同时绘制了楚雄州公安机关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流程图,为办案部门提供了高效、规范的工作指引。
三、领导带头、率先垂范
为了实现取证标准化、证据规范化要求,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抓住执法办案部门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充分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带头作用,在每个执法办案单位确定一名领导作为教员,同时承担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办案任务;将经典快办案例推广借鉴学习,在全年执法质量考评中为快办案件制定对应的考评标准,全面营造“想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执法氛围。
四、规范适用,取得实效
一是减负增效,快办速裁。工作开展至今,全州公安机关适用快速办理行政案件4000余件,主要涉及的违法行为为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未履行备案手续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阻碍执行职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扰乱公共秩序、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殴打他人等案件,广泛应用执法记录仪现场视音频,通过违法嫌疑人自行书写陈述材料等措施优化取证程序,简化审核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节约办案成本,办案时效平均比以往节省近一半时间。(案例:2023年4月30日16时许,大姚县公安局金碧派出所在辖区李湾社区附郭屯村王某某住宅二楼房间内查获以打麻将方式赌博的违法嫌疑人共计9人,民警将违法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办案区,在履行相应的程序后,让违法嫌疑人对违法行为作自行书写,再依据情形做出相应的处罚,整个办案过程只有2名民警,在传唤的8小时内将案件处理完毕。类似的案件要是放在过去,制作笔录就需要民警18人次,再加上系统录入、法律文书的制作和法制审核,需要10多个小时才能完成。现在经两名民警监督见证,9名违法嫌疑人分别自行书写违法记录,不到2个小时就能完成,案件不到4个小时即告办结。)
(二)依法从快,质效并重。快速办理以违法嫌疑人认错认罚为前提,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为基础;民警在简化调查取证工作后,48小时内做出处理决定,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限,同时严格落实“一把手”主体责任,坚持“依法从快,质效并重”原则,在遵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从快处理,并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完备,这一点在赌博等违法嫌疑人数量较多的案件中体现尤为明显,最大限度实现了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双提升,有效缓解了民警办案压力,充分体现了“繁出精品、简出效力”的办案原则。
(三)严格程序,保障权利。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根据违法行为人认错悔改、纠正行为、赔偿损失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并且在保障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从快办案,尊重当事人意愿,将轻微违法行为人放在快速办理这样一个相对宽松的环境中,能够减轻其对抗情绪,使违法行为人及时受到教育,正确认识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避免其被处罚后产生复议诉讼倾向。2020年4月1日至今全州公安机关办理的4000余件快速办理的行政案件均做到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全部案件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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