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丽江市公安机关全面压紧压实“破火案、保治安、协助防”森林防灭火责任,靠前一步、主动履职,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查处野外违规用火107起,阻止野外违规用火120余起,侦破古城束河“3·10”和玉龙塔城“4·11”等森林火案,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丽江生态安全屏障。

强化压力传导 拧紧责任链条
丽江市公安局不断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市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县(区)局领导包保联系,各派出所所长具体落实”的制度体系,划定包保责任区域,高火险期间包保领导每周会到责任区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督导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原则,在对应林长的统一领导下,丽江公安市、县(区)全面建立三级森林警长制,以“林长+林警长”模式开展巡林工作,进一步消除消防盲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同时,还积极与林草、应急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联合督导巡查机制,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和“四不两直”等方式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列出问题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今年以来,丽江公安累计开展联合督导检查10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2个。

强化精准防控 织密防火网络
丽江公安采取“平时+战时”监测举措,强化火情日常监测和特殊时期“战时”监测,加强与林草、气象、应急等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联动协作、会商研判,实时共享火情等信息;进一步做好应急救援和物资准备,主动服从森林防火指挥部指令,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同时,丽江公安根据实际适时启动高等级勤务,不断完善优化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丽江市局环食药侦支队确保每天8人24小时在岗在位,其余人员全部备勤,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开展案件侦查和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全力做到火灾案件快侦快破、现场秩序稳定有序。

此外,丽江公安机关紧盯“两会两节”、清明、五一等关键时间节点,积极安排警力协同应急、林草等部门,全面加强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涉林景区景点等重点部位的武装巡护,严管严控坟山墓地焚香烧纸、春耕生产用火等行为。同时联合多部门设立防火检查卡点,进一步加大火种、火源、火险的管控力度和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全面清除火灾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出动车辆1000余辆(次)、警力5000余人(次),督导检查森林防火卡点200余个(次)。

强化破案攻坚 保持高压态势
森林火灾一般发生在位置偏僻、人烟稀少林区,可利用的视频监控资源极为稀少,现场破坏严重,提取物证、证据困难,破案难度极大,全市公安机关坚持火案侦破“四快四细”(接出警快、现场勘查快、查明火因快、排查确定嫌疑人快,现场勘查细、排查摸底细、调查走访细、案情分析细)的工作要求,对于重大火案要求主要领导必须到现场组织、指挥火案查处,全力做到火案快侦快破。

为严查严处野外违规用火,丽江市公安局与市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开展野外违规用火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对野外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草业生产用火等六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敢于较真碰硬、坚决依法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协同有关部门累计查处野外违规用火107起,阻止野外违规用火120余起,行政拘留3人,作出行政处罚104起。
强化宣传引导 消除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丽江公安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森林防灭火宣传进林区、进村庄、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五进”活动,向群众曝光典型案例、宣传防火常识和紧急避险知识,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家庭、贫困户等重点群体解决安全隐患,将问题解决在源头。通过主动向社会公布近年来公安机关办理的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引导群众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护林防火,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线索,形成全社会参与防火的浓厚氛围。


同时,丽江公安还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抖音等方式播放防火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在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文章12篇,播放防火宣传片2部、点击量10万次,营造全民防火、全民监督、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集中宣讲60场次,走访林区群众3000余户,发放有关宣传资料30000余份,帮助群众解决安全隐患20余个。(人民公安报 丽江市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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