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华坪县:“1+2+3+4”工作法 构建党建引领法治社区建设新格局

时间:2023-06-06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近年来,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中心镇兴隆社区围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整合辖区资源,探索形成“一阵地二活动三队伍四制度”的基层治理新模式,构建党建引领法治社区建设新格局。兴隆社区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丽江先锋”示范点、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筑牢一个阵地

兴隆社区以强化社区党组织领导、筑牢阵地建设为核心,深入开展“党建+法治社区建设”行动,成立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通过积极发挥社区“大党委制”作用,实现县、镇、社区三级联动、协同发力,统筹辖区资源向社区聚集,构建社区“全域党建”新格局。同时,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和“组规民约”,并创建“4+1”网格体系,用好用活108个社区网格,实现社区基层治理一体谋划、一体推进。

开展二项活动

以“党建引领”为纽带,“法治护航”固根本,扎实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依托23家双报到单位377名双报到党员力量,定期开展全覆盖式普法宣传,实现“1+1>2”的合力效应。

建立三支队伍

以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为抓手,全面整合辖区挂联单位、社区干部、社区党员、网格员、小组长、居民代表等力量,组建起社区矛盾纠纷调解队、普法宣传队和法治讲师队。自队伍建立以来,共收集矛盾纠纷线索91件,协调化解纠纷88件,开展法治宣讲活动30余场、普法宣传活动50余场。

落实四项制度

积极推广民主协商制度,通过定期组织召开社区、小组民主协商议事会议,使居民群众逐步树立“大家的事情大家办,自己的家园自己管”的意识;坚持践行民主自治制度,结合社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切实可行的“社区居民公约”,在增强社区自治能力的同时,增进社区凝聚力;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制度,每年度邀请社区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开展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民主评议,找准自身存在问题,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认真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对社区党务、财务等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鼓励社区居民对社区工作进行监督,提升社区工作透明度,降低信访和矛盾越级风险。(华坪县委政法委 丽江市委政法委供稿)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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