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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余姚市:创新“活冻结”制度 着力保障当事人生活必需费用

时间:2023-06-06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2021年以来,余姚法院紧紧抓住浙江省高院执行“一件事”综合集成改革的窗口期,找准被执行人薪资执行这一细分跑道,协同打造了全流程线上办理、全链条闭环管理的薪资执行“一件事”多跨子场景应用,实现账户在线协查、资金定额冻结、费用限额支取、余额一键流转,在彰显法院执行工作力度、速度和温度的同时,切实提升了执行双方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

一、改革源起:聚焦薪资执行堵点痛点难点

随着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工作不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和执行惩戒机制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被执行人选择主动配合法院执行,积极申报财产和收入。但实务中,很多被执行人仅有固定薪资收入又无法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导致大量涉薪资执行案件需要经常开展薪资账户定期冻结、划拨、案款分配以及生活必需费用支付等工作。

在传统执行模式下,由于执行机构与协作单位之间未能建立协同联动机制,业务数据无法共享共用,导致薪资执行流程繁琐、效率不高,当事人和执行干警多头跑、多次跑。金融机构则受到冻结机制和操作系统的双重限制,无法在账户冻结状态下,对小于冻结金额的账户余额进行除划拨以外的任何操作。因此,实务中法院只能冻结被执行人的全部收入,而后再定期划拨款项进行分配,并发放生活必需费用。很多被执行人往往需要数月才能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导致其基本生活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也引发了实务操作与“生活必需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这一规定之间相违背的问题。为此,余姚法院紧扣省委数字化改革目标任务,通过开展执行领域数字化改革,与协助执行的宁波银行余姚支行共同升级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创设“活冻结”制度,应用于薪资执行领域。

二、改革路径:打造薪资执行多跨场景

为了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执行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余姚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关心和指导下,积极推动薪资执行数字化转型,运用“V”字模型对薪资执行业务进行系统梳理,借助智慧执行2.0系统、浙政钉等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业务集成,驱动薪资执行流程迭代再造。围绕薪资执行全流程,紧盯多频事项,细化分解任务,梳理出“薪资协查、费用发放、资金协办”3项一级任务和9项二级任务,并协同财政、人社、银行等部门,归集了在职人员社保缴纳、退休人员社保领取、财政供养人员薪资发放等8项数据,实现薪资执行基础数据的交互共享。目前,薪资执行“一件事”多跨子场景集成了三大功能:一是在线协查协办功能。法院借助智慧执行2.0系统、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浙政钉等平台,向财政、人社发起薪资查询、账户变更等事项,协作部门限期办理并反馈结果。二是生活必需费用发放功能。由法院核定被执行人每月生活必需费用,在执行裁定中予以明确,并通过“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向银行送达法律文书,允许被执行人在账户冻结状态下仍然可以每月自由支取生活必需费用,但该费用仅限当月支取。三是在线查冻扣功能。法院通过智慧执行2.0系统向银行送达冻结、划拨文书,由银行定期将账户余额划拨至法院执行款账户,冻结金额随着划拨金额增加而减少。

具体改革做法:首先,人民法院通过执行办案系统执行“一件事”模块向人社局、财政局、被执行人工作单位等在线获取被执行人薪资信息;其次,人民法院根据被执行人薪资收入及家庭情况、被执行人居住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材料,核定每月生活必需费用,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再次,人民法院在冻结裁定书中载明“准许被执行人每月从冻结账户内支取生活必需费用X元”等内容,并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协作银行;最后,协作银行在优化改造的系统中进行“活冻结”操作,即冻结该银行账户一定金额的前提下,允许被执行人每月可自由支取的生活必需费用金额。

三、改革成效:实现薪资执行提质增效

一是创造性地解决了“生活必需费用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实务操作之间的矛盾,彰显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创设“活冻结”制度,被执行人可对法院每月预留的生活必需费用灵活支取,充分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生活费用支取额度外的收入则仍由法院冻结并交付申请执行人,兼顾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数字化改革目标。“活冻结”能有效提升执行效率,执行法官无需每月往返金融机构,节约了司法成本。被执行人也无需定期到法院领取生活费用,破除了“法院扣划一次、当事人跑一次”的弊端。自实施以来,已有110名当事人累计自行支取生活必需费用167.32万元,执行到位金额269.5万元,累计减少当事人往返法院次数1300余次,相关改革经验被《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中国执行》等刊发推广。三是建立了薪资执行多跨协同联动机制。通过制定出台会议纪要、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协同部门的工作职责、协作任务和业务流程,建立涵盖薪资协查、账户协办、资金协处等多个场景的协同联动机制。同时,将涉及薪资收入的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企业在职员工等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应用场景,实现对薪资执行全过程、全领域覆盖。四是具有广阔的应用空间。“活冻结”的理念和规则是在人民法院监督管理下,允许被执行人使用冻结账户中的部分资金用于保障基本生活或开展生产经营。因此,“活冻结”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执行、个人债务清理、中小微企业“放水养鱼”式执行等多个执行场景具有应用的价值和必要性。

(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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