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了解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2022年度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及思茅区“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工作情况,发布2022年度5件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受理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206件,审结195件,二审刑事案件24件,审结21件;贯彻《民法典》绿色原则,受理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11件,审结6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监管职责,受理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238件,审结165件;加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受理环境公益诉讼一审案件34件,审结34件。
聚焦人象和谐问题,普洱积极搭建司法服务新平台。2022年3月,思茅区人民法院发扬首创精神,依托思茅港人民法庭,聚合检察院、司法局等多家单位及社会调解力量,成立全国首家“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2022年,“人象和谐法律服务点”帮助1862户农户及时兑现447.93万元象损保险补偿款,相关工作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并写进《中国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报告;打造“茶法绿网”品牌,织密司法保护网络。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着力打造“茶法绿网”环境资源审判品牌的工作方案》,现该品牌已成立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西岐桫椤林与李仙江支流保护法律服务点”、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野生古茶树群落保护法律服务点”、景东彝族自治县“西黑冠长臂猿保护法律服务点”、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糯扎渡库区生态保护法律服务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宽叶木兰化石保护法律服务点”等7个站点。
据悉,此次发布的5件典型案例,环境保护要素涵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行为的惩处、野生古茶树资源的保护、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引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旨在统一环境资源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增强司法的公开透明和可预见性,拓宽法治宣传的载体和渠道,提升全市法院环境司法审判的公信力。(戴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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