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通告指出,合肥实行全年全面全域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严禁将秸秆等抛置于河道、沟渠及水库塘坝等水体中。
实行秸秆禁烧常态化管理。县 (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禁烧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明确机构人员,具体负责本辖区日常禁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强化源头管控。我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化秸秆机械化粉碎全量还田,做好还田秸秆深耕、深翻,严格采取限茬措施。农作物秸秆做到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同步做好田埂荒草清理。
严查违法焚烧行为。对违法违规焚烧秸秆责任人,对蓄意露天焚烧秸秆和拒绝、阻碍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记者 潘子璇)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