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合肥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2020-2022年)》。记者从会上获悉,2020年至2022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1544件,审结11412件,行政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奋力开创行政审判“合肥经验”。
3年来,合肥法院公正高效审结一大批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工伤保险、市场监督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民生类行政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其中,全市法院依法审结的涉及土地征收、城建拆迁、工伤保险、治安处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案件,占全部一审行政案件的70%以上。
同时,合肥法院完善依法全面公开制度,公开审务信息和审判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行政机关代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3年来,两级法院共召开示范庭178次,观摩旁听人员达1500余人。
合肥市中院还联合合肥市司法局制定工作意见,大力倡导和推动负责人出庭应诉、参与案件协调化解工作,庭审前制发出庭应诉通知书,庭审环节增设负责人对案件实质性化解的最后陈述,努力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3年来,全市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节节攀升,2022年达到100%出庭。
为帮助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尽快摆脱困境,合肥法院积极探索建立与其他社会救助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机制,与合肥市民政局对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和社会救助,搭建救助联动平台。3年来,合肥法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45件,救助1312人,合计救助资金高达26592326.4元。
合肥中院行政庭庭长胡明艳表示,合肥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深化行政诉讼体制改革,着力推进行政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动构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化解新格局,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更大力量和智慧。
■典型案例
未婚生子申请报销遭拒
法院判决医保中心履责
2021年11月13日,夏某未婚生育一子。2021年9月,怀孕期间的夏某向某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申请报销生育费用及发放生育津贴。某市医保该中心以夏某不符合规定为由,拒绝受理其申请。夏某不服,于2022年2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某市医保该中心立即履行职责,为其办理报销医疗费用和发放生育津贴等业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2021年11月1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订,取消了“禁止下列生育行为: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子女”的规定。
本案中,夏某所在单位已为其正常参保,其于2021年11月13日生育,从更好地保护夏某的权利和利益考虑,应当适用2021年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使其得到生育保险保障,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某市涉事医保中心依据2016年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规定,认为夏某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确有不当,依法应予纠正,遂判决某市医保中心应对夏某的案涉申请履行法定职责。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