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汇聚司法力量,倾情守护家乡绿水青山,以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首个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白桦林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为依托,对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和生态环境修复司法协作模式进行积极探索,持续巩固恢复性司法实践成果。
一、背景与起因
呼伦贝尔是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力度,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等犯罪,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纠纷,监督、支持行政主管机关依法行政,对辖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国土安全,促进边疆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进一步落实最高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要求,落实内蒙古高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呼伦贝尔市委部署,和呼伦贝尔市中院一起与额尔古纳市委、市政府协商共建,建成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首个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白桦林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对环境资源审判“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进行有益尝试,全面加强生态司法文明建设。
二、做法与经过
(一)积极开展主题活动,锻造过硬环资审判队伍
2022年6月30日,在“白桦林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建设美丽家乡”主题活动,党员干警集体重温入党誓词,提高服务意识和环保意识,积极投身审判执行和各项工作中。
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四合一”审执模式改革,将环境资源归口审理,选派优秀法官组成合议庭,制定《环境资源案件“四合一”审判模式工作方案》,深入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参审团介入模式试点工作,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对环境资源生态修复提供刚性的司法保护
2022年8月,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党组书记、院长担任审判长主审此案。
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狩猎罪;判决被告人黄某等人犯非法狩猎罪;判决被告人李某等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非法猎捕国家野生保护动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5万余元。
被告人无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非法狩猎“三有”野生动物,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严重破坏。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综合运用刑事和民事公益诉讼手段,在惩罚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同时,依法判决被告赔偿生态环境的损失,“刑罚+替代性修复”的判决模式对犯罪分子起到很好的威慑作用,展示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的决心,对环境资源犯罪生态修复提供了刚性的司法保护。
(三)成为司法实践基地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将白桦林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用作补植复绿、野生动物保护等环境资源审判修复工作场地,为法院开展替代性修复、劳务代偿、异地修复提供场地支持。
发挥辐射效应,在辖区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景区等地设立湿地保护法律服务工作站、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在三个基层法庭成立森林巡回法庭、界河保护巡回法庭、绿色农牧场巡回法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2019年7月,33名全国人大代表到额尔古纳旅游巡回法庭视察工作
(四)积极发出司法建议
针对审判实践发现的问题,发出多份高质量司法建议,帮助辖区单位堵塞管理漏洞。
(五)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
承担呼伦贝尔市法院系统环境资源案件参审团介入模式试点工作,推动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广泛宣传凝聚环保共识
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环境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等旁听环境资源案件庭审,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动态,召开工作通报会,及时宣传典型案例,引导公众增强环保法律意识,共建和谐美丽家园。
三、成效与反响
白桦林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的启动,有助于破解“环境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达到生态恢复性司法实践和社会综合治理的双倍效果,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样板。
增强了辖区单位、群众的生态文明工作理念。2022年11月24日,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与额尔古纳市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联合开展党支部共建活动,增强辖区单位生态文明工作理念,提高群众环境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与法院一起携手助力家乡环境保护。
促进了司法调研工作的深入开展。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与呼伦贝尔市中院民三庭共同承担内蒙古2022年度法院系统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刑事方向)的研究司法调研重点课题,加强了环境司法保护审判理论的深入研究。
推动了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标志着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提高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有效性、创新性。
巡回审判车开进国家湿地公园景区,现场调处纠纷、普法宣传
四、经验与启示
适应新发展观念的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工作理念和建设“美丽呼伦贝尔”的工作思路,极大促进了环境资源司法理论和审判实务研究。
五、探讨与评论
额尔古纳市法院将继续延伸生态司法保护的深度,拓宽生态环境修复的广度,建设好白桦林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发挥好桦林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作用,为呼伦贝尔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司法贡献。
一是争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建设的积极践行者。把握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前进方向,贯彻落实最高院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环保行政机关在信息数据共享、证据调取采集、案件线索移交、环境修复执行的合作交流,加强行政执法与生态司法的衔接配合,积极参加辖区生态资源保护多元共治,为辖区构建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二是争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建设的排头兵。根据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际,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出台改革方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参审团队、设置环境资源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多项举措,加强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细化完善工作规则,加强环境资源审判规则体系化建设,争做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排头兵。
三是争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的宣传弘扬者。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树立绿色发展的生态观,宣传倡导新发展理念,营造浓厚的司法生态文明宣传氛围。
(责任编辑: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