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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身边的法律贴心人

时间:2023-04-10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一、背景及起因:

为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针对有法律需求的上班族,豫园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不仅在工作日提供法律服务,每周六上午也正常服务。这个案例就是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次周六值班中的一个当场解答并化解心中积怨、定纷止争的一次咨询。

二、做法及经过:

至今还记得气愤难平的徐先生走入咨询室的第一句:“我要找律师打官司,把父母当年给侄子的房子要回来!”。

法律服务工作站负责接待的律师从徐先生的话语中不仅听出了他的“法律需求”,也听出了“委屈、愤怒”的情绪。所以只有先处理好徐先生的情绪问题,才可能让他理性的听取法律意见。

负责接待的律师对徐先生说:“看得出来,这么多年来您一定受到了很大的委屈,侄子也一定做了让您伤心的事情。能告诉我现在促使您想要把房子要回来的原因是什么吗?”。

听了律师的话后,徐先生仿佛遇到了“知音”,情绪果然平稳了许多。

1、故事需要从头讲起。

徐先生的父母一共生育三个子女:徐先生的大哥(徐大哥)、徐先生、徐先生的妹妹(徐小妹)。

插队落户后回沪的徐先生最早结婚。徐先生结婚时,父母将浦东的一套承租公房承租人变更为徐先生,作为徐先生的婚房,且言明该房屋今后为徐先生使用、所有。但家里其他房产此后均与徐先生无关,徐先生和家人就此达成一致意见。

后徐先生父母位于黄浦区的老房子拆迁安置了6套房子,其中3套房子的产权登记在了徐大哥的儿子(徐先生的侄子小徐)名下,2套产权登记在徐大哥名下、1套房产登记在徐小妹名下。信守承诺的徐先生对父母偏心的做法虽有微词但选择了接受,未提出任何异议。拆迁后没多久徐先生的父亲去世,徐先生的母亲徐大娘被徐小妹接回家中赡养照顾至今。

2、侄子的“背信弃义”激怒了徐先生和徐小妹。

最近徐小妹与徐大娘母女二人因侄子小徐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原因是一天小徐难得给奶奶打了电话,82岁有点耳背的徐大娘接到孙子电话很是激动,怕自己听不清楚,于是手机按了免提,结果徐小妹听到了祖孙二人的对话内容:原来小徐竟然要求奶奶将毕生积蓄50万元交由自己保管,而这笔钱款由姑姑小妹管理的。怕奶奶不同意小徐还称自己才是徐家的传承人,怕哪天奶奶老糊涂或去世了,这个钱就被姑姑一家给侵吞了。小徐的话已经让徐小妹很是生气,更让她生气的是徐大娘竟然同意了孙子的要求让女儿将钱转给孙子。

徐小妹接过电话表示50万元可以马上转给侄子,但是母亲也请小徐接走赡养照顾,小徐电话中表示同意。

徐小妹当天便把50万元转给了侄子,但侄子非但未来接奶奶,还让送奶奶到家门口的姑姑吃了“闭门羹”。

气愤不已的徐小妹将此事告知了二哥徐先生。原本就对父母将拆迁安置的5套房子给了哥哥和侄子的“重男轻女的偏心”做法心里不平的徐先生,闻听此事后与徐小妹对侄子背信弃义的做法更加愤怒。兄妹二人左思右想后就想: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把“把父母拆迁安置赠与给侄子的房子要回来”。

燕律说法:

从法律的角度看,20年前送给侄子,且早就写在侄子名下的房产还真的无法要回来了。

但在沟通中了解徐大哥3年前已去世,未留下遗嘱。如果徐大哥有遗产,徐大娘作为徐大哥的法定继承人是可以主张继承权的。而徐大娘转给孙子小徐的50万元,是让其代为保管,而并非赠与,因此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不过无论是继承纠纷,还是50万元的返还纠纷都需要徐大娘亲自主张或提起诉讼,在徐大娘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徐先生和徐小妹均无权主张。

徐先生立即表示,他和妹妹做过母亲工作了,但母亲坚决不肯与孙子“争财产”,并且说50万元就是给孙子的……

徐先生问:如果母亲不肯,他和妹妹真的不能起诉侄子小徐吗?在得知徐大娘除了耳背外,身康体健、头脑清晰时,律师只能摇摇头(虽然想说:现在可以搜集50万余系徐大娘要求小徐代为保管而非赠与的证据材料,这样在徐大娘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后,其转给孙子保管的存款可以作为母亲的遗产/财产要求侄子返还的。但考虑道德风险,为避免纷争,让徐大娘有一个平和安康的晚年,所以这句话暂时忍住了)。

燕律谈情:

听到这些,徐先生泄气灰心又愤懑难平。接待律师很理解徐先生的心情,于是律师对徐先生说:

非常理解您和妹妹对于母亲“重孙子轻孙女”、偏心大哥和孙子小徐、且侄子小徐不争气又背信弃义的行为非常不满。但换个角度来看,您和妹妹因为这么多年对母亲的孝心,得到了许多您哥哥没有的东西哦:比如徐大哥中年丧妻,60岁就因病去世了。儿子小徐对父亲不孝,且自己不务正业,2套房子也被卖了……而您和妹妹的家庭都很幸福,子女又都那么争气,这或许才是最大的“财富”。其实,您父母对大儿子和孙子除了偏心之外,更多的可能是一份牵念与怜悯。

您看您的女儿不仅漂亮还这么贴心,周六上午还陪您一起过来咨询……

徐先生的女儿听了对她的夸奖,娇羞的补充道:

“我妈妈对他妈妈也很好的哦”。

“他妈妈?”我笑着反问。

“哦,对,是我奶奶!”女儿立马不好意思的更正。

“嗯您看,不仅有个乖巧懂事的女儿,您还有那么贤惠的妻子,这些都是金钱买不来的。” 

三、成效与反响:

徐先生听完沉思了一会后,起身说:

“我明白您的意思了,我回去会劝慰妹妹,和妹妹一起照顾母亲,不再提这些事了,让侄子自求多福吧……”

而徐先生的女儿起身便搀扶着父亲的胳膊,

“嗯,相信您,您的孝心已经传承给女儿了”,听了接待律师的话,父女俩相视一笑,步履轻盈的走出了接待室……

四、经验与启示: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亲人间的矛盾纠纷,有时表面上看似是利益之争,但实质掺杂了许多情感的因素。在日常的接待咨询中,律师们一直将心理学和法律综合运用,不仅为居民和客户提供法律服务,也进行心理疏导,往往能够达到情绪疏导、矛盾化解,从而达到让更多家庭定分止争、和睦幸福的“咨询初衷”和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探讨与评论

作为社区的法律传播者,直面百姓疾苦、家长里短的基层法律服务,律师深感在咨询时除了需要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还需要真正把“心理疏导+化解矛盾”运用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去。这正是一名律师、一名基层法律服务者应有的使命与担当。

(责任编辑: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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